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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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03:36 中国证券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礼信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根据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2018年9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调整比较报表中上期相关收入,增加上期其他收益18.37万元,减少营业外收入18.37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报告期内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债券发行相关事项

  2017年12月,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后对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为期两年的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发行额度不超过200亿元。

  公司于2019年1月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05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的事项。公司于当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9长城01”,债券代码“112847”,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相关事项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5日、2019年1月16日、2019年1月18日、2019年1月22日、2019年2月20日披露的公告信息。

  公司于2019年1月取得深交所《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30号),对公司关于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其转让条件的申请表示无异议。公司于2019年3月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19长证01”,证券代码“114447”,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相关事项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3日、2019年3月21日披露的公告信息。

  2、分支机构设立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家证券分支机构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8]80号)的核准内容和要求,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取得了新设四家C型营业部的业务许可证,并完成了其中东莞东莞大道证券营业部和惠州文明一路证券营业部(共计两家营业部)的设立开业工作。

  3、未决诉讼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达重大诉讼和仲裁披露标准的其他未决诉讼和仲裁案件(不含资产管理案件、第三方代起诉案件和通道类业务案件及执行案件)的涉案总金额为17,193.7万元。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9年1月,严晓茂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1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段心烨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董事任职将于其获得证券公司相关任职资格批复后生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段心烨女士正式出任公司董事后,承续原董事严晓茂女士在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的任职。截止本报告期末,段心烨女士尚未获得证券公司相关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2019年4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李翔先生为公司总裁,待征求监管机构意见无异议后正式履行总裁职责,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同意聘任曾贽先生、韩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曾贽先生及韩飞先生的任职自其获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任职资格批复后生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相关事项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2019年4月8日,因工作分工调整,吴礼信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办公会成员,其辞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相关事项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5、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了25份公告文件(    公告编号2019-001至2019-015),具体请查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本表所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购入金额、售出金额、投资收益均为2019年1-3月期间累计金额。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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