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凃剑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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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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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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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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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注1)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协议出售给公司关联方珠海中植产投清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云投资”)。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固定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清云投资于2018年12月28日向公司支付了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人民币1,910万元(不含税费)及相应的税费,公司收到上述价款后,于2018年12月29日与清云投资办理完成了标的资产的交接手续。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实施完成。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注2)
(1)董事变动
公司董事卢涛先生于2019年2月1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其因工作安排需要,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其所持股份按相关法律法规锁定。
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26日、2019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选举周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2019年3月14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周璐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方红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19年1月10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备案(注3)
根据《关于深圳市201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222号)的相关批示,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154420042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限为2015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19日,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4201789,发证日期:2018年10月16日,有效期三年。本次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将连续三年(即2018年、2019年、2020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转让产业投资基金出资份额及参股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注4)
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产业投资基金出资份额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产业并购基金太仓宇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仓宇创”)2,850万元出资份额(对应出资比例为57%)以人民币2,8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太仓泓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泓悦”),将公司所持有的基金管理公司上海宇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宇苗”)20%股权以人民币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太仓泓悦。据此,公司同日与太仓泓悦签署了《太仓宇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出资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太仓泓悦根据出资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于2018年9月28日向公司支付了交易的转让价款。
公司收到交易转让价款后,积极配合相关主体办理转让手续,太仓宇创和上海宇苗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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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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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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