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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4层东区
法定代表人:郭为
注册资本:人民币5,190.7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等。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间接控股46%
财务状况:信息系统公司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信息系统公司资产总额为63,039万元;负债总额为53,11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0,15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25%%。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上海永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信息系统公司35%的股权)、北京恒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持有信息系统公司19%的股权),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1月17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盈创动力园区环洋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何文潮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专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专用设备维修、租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开发、生产。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金信公司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金信公司资产总额为44,939万元;负债总额为17,55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55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07%。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3、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27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13号院7号楼15层1501-04AB
负责人:冯健刚
经营范围:测绘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子公司
财务状况:中农信达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中农信达公司资产总额为37,169万元;负债总额为23,53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3,12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32%。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中农信达公司与工商银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额度及期限:担保额为最高不超过壹亿捌仟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中农信达公司与工商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中农信达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确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中农信达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并由系统集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下属子公司资金需求,可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该次申请授信主要是为下属子公司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正常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中农信达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并由系统集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本次申请的银行授信将用于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中农信达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下属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信息系统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46%的股权,信息系统公司的另外二家股东分别是上海永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北京恒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持有其19%的股权)。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二家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由于本次申请的银行授信主要是用于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中农信达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次授信担保事项具有公平、对等性,同时未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罗振邦先生、王能光先生、杨晓樱女士、吕本富先生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中农信达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有助于促进公司下属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3、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中农信达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并由系统集成公司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系统集成公司与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同时未提供反担保;结合信息系统公司经营状况及资产结构看,其短期偿债能力一般,本次担保有一定的风险,但本次授信担保主要是信息系统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并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5、同意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中农信达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并由系统集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为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不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已审批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人民币47.99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76%。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 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6-029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下属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下属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其短期偿债能力一般,本次担保有一定的风险;但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拟向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贰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提款期一年。由本公司为信息系统公司与北京银行在授信期间2016年4月至2019年7月签订的全部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4层东区
法定代表人:郭为
注册资本:人民币5,190.7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等。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间接控股46%
财务状况:信息系统公司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信息系统公司资产总额为63,039万元;负债总额为53,11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0,15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25%%。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上海永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信息系统公司35%的股权)、北京恒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持有信息系统公司19%的股权),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公司、信息系统公司与北京银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额度及期限:本公司为信息系统公司与北京银行在授信期间2016年4月至2019年7月签订的全部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贰亿元整。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信息系统公司与北京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信息系统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确定信息系统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下属子公司资金需求,可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该次申请授信主要是为信息系统公司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正常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信息系统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本次申请的银行授信将用于信息系统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由于信息系统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下属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信息系统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46%的股权,信息系统公司的另外二家股东分别是上海永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北京恒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持有其19%的股权)。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二家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由于本次申请的银行授信主要是用于信息系统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次授信担保事项具有公平、对等性,同时未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罗振邦先生、王能光先生、杨晓樱女士、吕本富先生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有助于促进下属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3、公司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同时未提供反担保;结合信息系统公司经营状况及资产结构看,其短期偿债能力一般,本次担保有一定的风险,但本次授信担保主要是信息系统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并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5、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为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不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已审批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人民币47.99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76%。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 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6-030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子公司
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
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下属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下属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其短期偿债能力一般,本次担保有一定的风险;但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集成公司”)、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司”)、子公司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壹拾贰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其中:上述授信额度内系统集成公司可使用最多不超过壹拾贰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信息系统公司可使用最多不超过贰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本公司可使用最多不超过贰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京分公司”)可共享本公司授信额度;金信公司可使用最多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公司同意系统集成公司所有下属子公司占用系统集成公司额度开具境内非融资性保函。当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系统集成公司所有子公司使用系统集成公司额度开具非融资性保函时,本公司为上述公司与中信银行在 2016年5月至 2018年7月期间签订的全部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依据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当公司及公司北京分公司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不需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郭为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系统集成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系统集成公司资产总额为357,659万元;负债总额为254,78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74,59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3,63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24%%。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2、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4层东区
法定代表人:郭为
注册资本:人民币5,190.7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等。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间接控股46%
财务状况:信息系统公司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信息系统公司资产总额为63,039万元;负债总额为53,11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0,15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25%%。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上海永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信息系统公司35%的股权)、北京恒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持有信息系统公司19%的股权),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1月17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盈创动力园区环洋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何文潮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专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专用设备维修、租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开发、生产。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金信公司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金信公司资产总额为44,939万元;负债总额为17,55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55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07%。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与中信银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额度及期限:此次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不超过壹拾贰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依据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与中信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及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确定公司及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下属子公司资金需求,可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该次申请授信主要是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正常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宜。
本次申请的银行授信将用于公司及公司北京分公司和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下属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信息系统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46%的股权,信息系统公司的另外二家股东分别是上海永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北京恒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持有其19%的股权)。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二家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由于本次申请的银行授信主要是用于公司及公司北京分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次授信担保事项具有公平、对等性,同时未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罗振邦先生、王能光先生、杨晓樱女士、吕本富先生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有助于促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同时未提供反担保;结合信息系统公司经营状况及资产结构看,其短期偿债能力一般,本次担保有一定的风险,但本次授信担保主要是本公司及信息系统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并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5、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为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不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已审批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人民币47.99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76%。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 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6-032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授信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下属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下属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其短期偿债能力一般,本次担保有一定的风险;但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集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壹拾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其中:系统集成公司最高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的授信额度,信息系统公司最高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授信额度。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或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郭为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系统集成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系统集成公司资产总额为357,659万元;负债总额为254,78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74,59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3,63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24%%。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2、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4层东区
法定代表人:郭为
注册资本:人民币5,190.7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等。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间接控股46%
财务状况:信息系统公司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信息系统公司资产总额为63,039万元;负债总额为53,11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0,15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25%%。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上海永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信息系统公司35%的股权)、北京恒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持有信息系统公司19%的股权),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与民生银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额度及期限:此次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不超过壹拾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或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之日起两年。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与民生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确定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下属子公司资金需求,可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该次申请授信主要是为下属子公司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正常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本次申请的银行授信将用于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下属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信息系统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46%的股权,信息系统公司的另外二家股东分别是上海永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北京恒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持有其19%的股权)。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二家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由于本次申请的银行授信主要是用于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次授信担保事项具有公平、对等性,同时未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罗振邦先生、王能光先生、杨晓樱女士、吕本富先生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有助于促进公司下属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3、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同时未提供反担保;结合信息系统公司经营状况及资产结构看,其短期偿债能力一般,本次担保有一定的风险,但本次授信担保主要是信息系统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并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5、同意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为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不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已审批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人民币47.99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76%。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 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6-032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授信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下属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下属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其短期偿债能力一般,本次担保有一定的风险;但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集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壹拾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其中:系统集成公司最高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的授信额度,信息系统公司最高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授信额度。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或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郭为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系统集成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系统集成公司资产总额为357,659万元;负债总额为254,78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74,59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3,63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24%%。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2、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4层东区
法定代表人:郭为
注册资本:人民币5,190.7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等。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间接控股46%
财务状况:信息系统公司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信息系统公司资产总额为63,039万元;负债总额为53,11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0,15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25%%。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上海永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信息系统公司35%的股权)、北京恒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持有信息系统公司19%的股权),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与民生银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额度及期限:此次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不超过壹拾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或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之日起两年。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与民生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确定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下属子公司资金需求,可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该次申请授信主要是为下属子公司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正常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本次申请的银行授信将用于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下属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信息系统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46%的股权,信息系统公司的另外二家股东分别是上海永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北京恒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持有其19%的股权)。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二家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由于本次申请的银行授信主要是用于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次授信担保事项具有公平、对等性,同时未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罗振邦先生、王能光先生、杨晓樱女士、吕本富先生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有助于促进公司下属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3、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同时未提供反担保;结合信息系统公司经营状况及资产结构看,其短期偿债能力一般,本次担保有一定的风险,但本次授信担保主要是信息系统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并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5、同意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为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不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已审批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人民币47.99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76%。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 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6-033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截至目前,王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王燕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王燕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燕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王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王燕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
同时,为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董事会同意聘任孙端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王燕女士、孙端阳女士的简历附后)
王燕女士、孙端阳女士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董事会秘书:王燕
联系电话:010-61853676
传真:010-62694810
电子信箱:dcits-ir@@dcits.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五层
证券事务代表:孙端阳
联系电话:010-61853676
传真:010-62694810
电子信箱:dcits-ir@@dcits.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五层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附件:
王燕女士简历
王燕,女,45岁,研究生学历。
教育背景:2000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2015年7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工作经历:2009年4月-2011年4月,任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业务部运作总监、副总经理;
2011年5月-2011年11月,任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副总经理;
2011年12月-2014年12月,任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
2015年1月-2015年8月,任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财经办副主任兼证券部总经理;
2015年8月至今,任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兼职:无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孙端阳女士简历
孙端阳,女,34岁,研究生学历。
教育背景:2008年4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于2015年7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工作经历:2009年4月-2011年11月,任北京保利欧泰科技有限公司法务及总经理秘书;
2011年12月-2015年8月,任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2015年8月至今,任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 2016-034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兹定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2015年4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15:00至2016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0日(星期三),于2015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金辉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16年度与神码软件的日常关联交易
(2)2016年度与深信泰丰的日常关联交易
9、《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及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子公司神州数码集成系统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关于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7、《关于增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特别说明:以上第10-16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均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除审议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三、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五层资本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5。
2、投票简称:“神州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X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X.00元代表对议案X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X.01元代表议案X中子议案1,X.02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X,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备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④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和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采取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以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五层资本证券部
邮 编:100080
联系电话:010-61853676
传 真:010-62694810
联 系 人:王燕、孙端阳
电子邮箱:dcits-ir@@dcits.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另附:授权委托书及回执
特此通知。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我单位(本人)出席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委托人(盖章):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签署日期:2016年月日
回执
截止2016年4月2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日期: 2016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6-035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9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703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牛卓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在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3,339,623.2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弥补亏损后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333,962.33元,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配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减少27,534,357.48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9,660,498.76元,2015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35,131,802.2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具的《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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