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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降价是继续垄断的策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8日 01:11 经济观察报

  本报评论员 黄海川

  中石油在北京的降价行动还在进行中,许多司机一边苦苦寻觅相关加油站、一边奔走相告:“竞争开始了!”有消息称,中石油广东分公司和武汉分公司都开始表示有意启动汽、柴油降价计划。而另一部分人则开始质问:国内成品油零售老大中石化为什么还不降价?

  也许是渴望得太久了,所以,即使春天的阳光刚刚打在厚厚的坚冰上,人们也相信那坚冰下面已经开始长出鹅黄的嫩芽。然而,事情总是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得多。

  中石油降价行为引发的评论已经很多,有人归纳出了三种主流版本:一、“降给两会看的”(全国人大代表、

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董事长王晶语);二、降价是市场竞争压力使然,预示中石油、中石化维持多年的油价同盟开始松动;三、不管降价源自何因,能给民众以福利总不是坏事。

  我们发现,上述三种观点都能自圆其说且拥趸者众。我们也部分赞同上述观点,不过,我们想提醒的是,如果我们因此而对石油寡头寄予厚望,那我们就大错特错了。

  在竞争市场中浸淫近30年的我们听惯了商家的“打折让利”,所以,当中石油降价的时候,我们也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也是“打折让利”。殊不知,此“打折让利”非彼“打折让利”,而原因就出在中石油的市场地位上。

  毫无疑问,中石油在国内石油市场居于垄断地位。一般而言,由于缺乏竞争,垄断者可以自行定价。假设中石油汽油价格定在10元/升时,市场上只有10位

出租车司机每人每天消费10升,它的总收入是1000元(10×10×10);当汽油价格降到5元/升时,另外10位出租车司机加入消费行列,依然每人每天消费10升,它的总收入也是1000元(5×20×10);但考虑到汽油的成本,假设100升的成本是100元,那么,10元/升时的利润(900元)大于5元/升时的利润(800元)。所以,从中石油的角度看,宁可不去开发另外10位司机的销量也要锁定那10位出租车优质客户、将价格定在10元/升。

  可见,垄断者物品价格越高、销量越小;垄断者要销售更多物品就必须降价,而这种降价则会导致之前卖出物品的收益降低。所以,垄断企业利润取决于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的关系。这也是为什么按照

国家发改委统一的“调价令”,零售商可以在国家公布的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8%,石油寡头们在执行政策时从来都是集中于“可上浮8%”、而“忽视”了“可下调8%”的规定。

  既然如此,中石油这次为什么一反常态、主动降价?

  我们承认,降价客观上打破了中石油、中石化近8年的“价格同盟”。但我们看到,我国成品油市场虽已放开,但民营加油站乃至外资加油站仍受控于两大集团,所以,与其将此举视为打破垄断的开始,不如看做双寡头在囚徒困境中的一种博弈:在这个同盟中,中石油、中石化都受到了进一步巩固垄断地位的诱惑,中石油降价和中石化不降价,都是各自的“优势战略”。

  就中石油而言,降价让它在是否抛弃另外10位司机的问题上达到 “双赢”:那10位优质客户的活动范围是市区、不愿意为那一点钱到处找可打折的加油站、也不愿意排队,所以,中石油可以选择部分偏远加油站进行促销,吸引另外10位司机。这和中石油终端少、需要扩张的现状吻合。而中石化不降价则可以继续坐拥高份额和高利润。

  所以,市场垄断者和市场竞争者的打折在因和果上都会大相径庭。市场竞争者数目众多的特征决定了:竞争市场的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商家只能被动地接受市场价格,而打折则是通过让利于消费者而从对手那儿抢夺更多的份额,整个市场份额没有改变。垄断企业则是价格的直接制定者,其打折行为往往是为了扩大消费群体、扩大需求量,从而扩大整个市场份额,最终巩固自己的垄断地位。

  为了区别于一般商家的打折,经济学家给垄断公司的 “打折”(以不同的价格向不同顾客出售同一种物品)起了一个特别的名字:价格歧视。正如中石油某高管说“垄断”并非贬义词一样,“价格歧视”实际上是个中性词,属于营销策略。

  从这次中石油降价看,限于北京部分偏远加油站、限期一个月、小幅度优惠等特征与“价格歧视”基本吻合。所以,如果我们还通过某些“公式”计算降价产生的成本是否在中石油可承担范围之内,那是杞人忧天。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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