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尧:10年后谁为补偿金用完的失地农民着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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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13:35 中国产经新闻 | |||||||||
CIEN评论员 朱冰尧 有这么几组数字让人触目惊心: ——保守估计,全国失地农民总数在4000万—5000万人左右,每年还要新增200多万人。
——失地农民的补偿金按目前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只能维持7年左右的生活,若按目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仅能维持2年多的生活。 ——国家统计局调查表明,失地农户安置就业仅约占总数2.7%,20%的人赋闲在家。 ——在北京市自谋职业的失地农民中,自己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的尚不到1/3,而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参保率更低。 ——有关专家测算,中国过去10年间转让土地达1亿亩,但市场土地出让金与政府给农民补偿之差高达2万亿元人民币。 将这组数据摆在笔者面前的不是地方官员,也不是专家学者,而是一位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在10年前失去土地、精心研究失地现象的农民。这位失地农民虽然10年前通过一次性给付获得了经济补偿,但征地补偿金六七年后就花销完了。现在令他烦恼的是,没有其他技能的他,已经变成了“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了。 和这位失地农民兄弟一样,目前中国还有将近5000万的失地农民,他们10年后也许会面临同样的问题。由于现有的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一次性“买断式”给付,多数失地农民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偏弱,即使补偿再多也难免坐吃山空。加之失地农民中有相当部分人处在失业状态,由于制度性障碍,既不可能参加养老保险,又不可能享受失业、退休、医疗保障,那么这部分失地农民在将不多的征地补偿金花完后,生活就会失去保障。没有了生活保障的群体显然是社会最不稳定因素。 笔者在接待一些因农民投诉土地问题而来到报社“灭火”的地方官员时,他们有的会提到失地农民告状无非是想多得几个钱,并且拿出种种政策说明对农民的经济补偿是到位的。但看得出,这些官员没有一个想到:10年后,这些“补偿到位”的失地农民钱花完了该如何生计?10年后,把土地当作命根子和最后一道生活安全保障的农民,如何养老和解决生病就医问题? 这些注重“现实经济”的地方官员们肯定是把农民的一生与征地补偿金画上了等号。通过所谓“符合政策”的一次性补偿金,就把世世代代以来依靠土地生存繁衍的农民兄弟的命运解决了,谁还会管它身后洪水滔天。 而对于失去了赖以生存土地的农民来说,这样的问题却成了他们每天都要面对的现实烦恼。本来,土地作为不可再生的特殊资源,其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都是很高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不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重要生产资料,在征地过程中更应成为农民的一大财富来源。但是在城市化过程中,由于中国现在土地征用制度主要特征是政府用行政命令代替市场机制,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不是一个平等的产权交易过程,而基本上是一个行政强制性的过程。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是当前农民利益流失最严重的一条渠道。土地征用不仅没有富裕农民,而且还造成了大批农民失地失业;不仅没有缩小城乡差距,而且扩大了社会不公。 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长期的生存问题,除了在征地过程中给农民以公平补偿,广开渠道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外,最重要的是建立失地农民长效的社会安全网。从长远、规范的方向看,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是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根本途径。在保障资金筹集方面,由于土地非农转用后增值收益巨大,地方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注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这应该是建立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来源。但愿那些因为支持经济发展失去土地的农民,10年后仍然可以享受到土地给他们带来的富有、快乐的幸福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