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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我们要走的改革路还有多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9日 08:32 财经时报

  论农地经营创新的市场风险

  陈宇峰

  Http://chenyufengblog.blog.sohu.com搜索关键词:农地经营 制度改革 市场风险  

  30年前,安徽凤阳小岗村18个农民的一个激情义举开启中国改革的议程,从而也深刻地改变了整个国家的发展格局。不过,出人意料的是,2006年小岗村却又把这些冒着生命换来的农地经营权交给了上海大龙公司统一经营,重回农地的集体经营模式。最近,重庆市政府允许农民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村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等,这一令人注目的农地创新经营模式也吸引浙江民营企业的敏锐嗅觉,已有1亿资金虚位以待,准备组建股份制投资公司,在重庆当地建立3000亩食品工业园区,以分享这一政策创新的“第一桶金”。

  通过农地制度的安排,吸引了大量的城市资本流入到农村,解决农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不足问题,如果这些农业企业化经营能成功的话,农民也能从中获得比传统农业更加多的收益。而且,这些产权改革也解决了传统农业的分散化经营,积极推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但对于每一项制度创新来说,我们并不能太乐观,很多魔鬼就在细枝末节之中。在新制度经济学中,有个久经不衰的问题:既然有良好的制度,但为什么那些落后国家始终不进行制度改革,实施那些好的制度呢?对于这一问题,不同经济学家从世界各地的实践中得出各不相同的理论解释。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正因为由于现实世界中各个人的利益各不相同,很容易陷入类似于“囚徒困境”的困境中,从而使得那些具有良好政策意愿的制度往往不能成功。

  对于此项制度创新,不但需要面临着企业的市场经营情况,而且也要这些企业家与农民之间的有效管理协调能力。农业不同于工业和服务业,具有更大的市场风险。古人所说的“谷贱伤农”,就是这个道理。如何规避这些巨大的市场风险,应该是我们农村改革中的一个重点所在。另外,把农民从原来单纯生产者中解放出来,成为企业的股东,这些角色能否成功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我们担心的还不止这些,更重要的是破产机制的不完全性。由于市场经营的不善,不小心导致了企业的破产。本来这是市场的常态,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但正如有些专家所担忧的那样,这些企业一旦破产,农民就将失去了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也就是说,这些入股的农民还不具备完全的市场破产能力。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当初提倡改革创新的政府就不可能将这些农民置之不理,相反肯定会进行必要的救助。有了这个事后的救助预期,企业的某些人就有可能利用这个“金降落伞”进行故意的破产,骗取政府的各种项目款和救助基金。2001年诺奖得主乔治·阿克洛夫就专门研究过这一问题,认为转型期俄罗斯企业的经营不善并不是因为能力不够,或者市场不好,而恰恰是这些经理人利用信息优势掏空企业资金,从而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实际上,之前的“蓝田模式”就已经给我们这些担忧留下了最好的注脚。

  (作者系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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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地资源转移正在悄悄改变农村生产关系和社会结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被企业化农场和公司所取代从而控制村社的基本生产资料,这将打破传统的以地缘、血缘为纽带的村社稳定结构,农民的身份将转外来资本的“雇工”或者“新佃农”成为可能。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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