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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峰:垄断行业高工资将扼杀社会经济发展动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09:17 中国经济时报

  ■学人新论■陈宇峰

  2006年,对于中国的转型改革来说,是具有时代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内,收入分配问题重新回归中国的社会现实生活,成为老百姓最关注的热点话题。央企红利与高工资、社会的贫富差距过大等等,都是我们转型制度设计中不容回避的问题。这些都表明,第一阶段的经济制度改革已基本收尾,第二阶段经改开始启动,围绕调节收入分配的政治制度改革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垄断行业的高工资,是那些不受节制的垄断特权的产物。2006年,中国银行业的经济效益一片红,全年的收益率在50%以上。但是,就是这种情况,银行还强行向储户的基本服务项目收取银行卡年费、跨行查询费等等。尽管它们一再宣称这些都是与国际接轨的标准行为,但对民生有如此影响力的收费项目竟然在没有任何正式法律的监督与审核程序的情况下就顺利开展了。根据年前国家发改委召开的一次吹风会透露,今年水、电、煤气的价格也要全面上涨,以扭转这些企业的亏损情况。但实际上,这些垄断企业的高工资已经占据企业的大部分成本支出。有媒体报道,一个普通抄电表工的年收入都已经超过了10万。若此情况属实,那么其他人的工资将会是不可想象的天文数字。维持如此高的工资支出,无疑会将企业一步一步地逼向破产的边缘。但中国的垄断行业是比较特殊的,一方面它们可以向中央财政要求更多的补助,而另一方面拥有不受节制权力的垄断企业也可向下游的消费者索取更高的价格,以增加收入来源。对于拥有庞大消费人群的中国来说,后一招往往比前一招简单有效多了,惟一受损的就是那些几乎没有多大谈判能力的中国老百姓。在收入没有得到相应增加的前提下,生存压力不断增加,这对于本不富裕的普通老百姓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按理说,这些垄断行业的企业应该维持一个低收费、低利润的运营状况,超出的利润应该收归国家所有。国家再以各种转移和补贴的形式来增加公共产品投资,以弥补社会发展过程中收入分配差距等各种问题。但改革之后的情况则是,这些垄断行业基本保持高收费、高利润的状态,这些利润也没有上缴国库,大部分留存企业内部。名义上是作为企业再投资发展之用,实际上,都被分割为红利,分给员工。“央企红利”的存在,使得同样的国家公职人员,同样的工资标准,收入却有天壤之别。

  为什么在同样的努力和能力结构下会有如此大的收入差距呢?这还只是一个静态的认识而已。实际上,长此以往,很有可能遏止整个社会的发展动力。对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工资悬殊的危害性,

哈佛大学经济系教授安德瑞·史莱弗做过专门研究。他认为,人才的流动是沿着工资的方向往上走的,一旦某些行业出现高工资的时候,大批高素质的人才就会向这些行业流动。很显然,如果这些高工资的行业配置给那些富有创新潜力的高科技行业,那么高素质的人才流向这些行业之后就会大大增强这些行业的发展,形成一个创新性很强的社会结构。但是,如果将这些高工资的行业配置给垄断行业,情况又会如何?史莱弗教授认为,这就会形成一个典型的寻租性社会,人人都想挤入这些垄断行业。由此,我们很容易想象,连高素质的人才都配置在这些寻租性行业,那么凭借他们的聪明才智无疑会更加增强这些寻租机制,而作为社会发展动力的生产机制将陷于瘫痪,整个社会则往一个更差的均衡点演进。

  笔者的一位老师也曾告诉过笔者,一流的人才应该留在企业,因为那是国家创新发展的动力源;二流的人才则留在大学,因为教育同样关乎国家的长期发展;三流的人才则应该留在政府和各种公共事业部门。这是一个最佳的社会人才配置体系,但与中国人一直以来的精英治理思维有很大的出入。精英留在公共部门是一个机遇,更是一种危险。从世界各国的发展来看,也是如此。美国长久不衰的经济实力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有庞大的精英群体支撑,美国有良好的创新能力,使其永葆竞争活力。战后的日本呈现另一种社会结构。注重团队合作的日本人非常强调平均化,一个从事计算机研发的技术人员与同年龄段的清洁工之间的收入差别可能并不会很大。这样的报酬结构,导致人才流向每个行业的人数基本上一致。这样的收入结构并不是最佳,但也不是最坏的,从而导致了日本的快速崛起。但在数次的较量中都逊色于美国,主要原因也在于此。最糟糕的还是那些人才倒挂的社会结构,把社会的大部分精英都配置在服务性的公共部门或者各种垄断行业。这些精英既有能创造出经济奇迹的能力,同样也有摧毁经济的能力,而且他们的摧毁能力要比一般人更强。因此,腐败、贫穷、贫富差距继续拉大等等都是这一类型社会结构的常态。毫无疑问,第三种社会结构是极度危险的。因此,我们担心的是,如果任垄断行业高工资发展下去,会不会将转型中的中国引向这一倒挂的社会结构,扼杀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从而使得我们的改革事业前功尽弃呢?

  那么,如何改变垄断行业高工资的现象呢?不少人认为,可以限制这些垄断行业工资的上涨幅度,也就是限薪。但这只是一招只“堵”不“疏”的办法,治标不治本。要想做到标本兼治,我们就要有“疏”和“堵”结合的办法。那就是尽快建立对垄断行业的监督和审核机制,以防这些企业在毫无节制的权力驱使下对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再下狠手。只有堵住垄断企业盲目增加收费的权力冲动,才能使得企业把更多的压力转移到内部,关注内部员工的高工资问题。只有有了生存的压力和危机,那些养尊处优的垄断企业才会关注企业的经营效率,而不是想方设法地进行各种寻租活动,一个富有国际

竞争力的国家创新体系也才能真正建立。

  (作者现为早稻田大学21COE-GLOPE研究中心国际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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