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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我们还需要一部国有资产管理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7日 01:43 财经时报

  陈宇峰

  尽管国内媒体对《物权法》仍是褒贬不一,但它的深远意义可能远非今天就能认识完全。

  三十年的改革经历,不仅让我们分享了经济增长的盛宴,同时也让我们懂得改革的艰难和曲折。这部法律历经了13年的酝酿和广泛讨论,创造了中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最多的历史纪录,可见其重要性。

  我们当中有很多人担心,《物权法》会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贫富差距的继续加大,这种担心并不是毫无道理。我们必须看到,转型改革已经真正进入一个攻坚阶段,很多社会问题都已经呈现出来。但是,这些问题并不是《物权法》就能解决的。国有资产的流失,我们还另需一部《国有资产管理法》以及其它配套法律的约束;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问题,也不能仅仅寄希望于法律的强制,更多还需要对社会的正义以及道德的回归与追求。

  我们要理解那些改革反对者对社会贫富差距的重重担忧。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的财产结构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在财产上无阶层分化的共同“乏物权”的均贫富的社会,今天已经发展到了财产阶层分化、部分人“应有尽有”而大多数人仍旧“无物权”的贫富悬殊的社会。我们不能对此熟视无睹,但我们也应该明白,社会的贫富差距不是靠简单的制度规则就能解决。

  以日本为例,

二战之后的日本社会趋向于财富的平均化,号称“一亿中流”的稳定社会结构,但从最近一段时间的发展来看,这种中流社会正趋于崩溃,日本社会的贫富差距正在逐渐拉大。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物权法》在赋予社会成员同等财产权利的同时,则需要更加对权贵集团的监督,以防止形成一个以强凌弱,富人对穷人巧取豪夺的社会。

  如此下去,就不再有生产投资的激励,整个社会很有可能陷入长期停滞的泥潭之中。拥有丰富石油资源的俄罗斯尽管有了经济复苏的迹象,但经济学家仍然担心过于强大的权贵集团会破坏公众的生产激励,从而落进“资源诅咒”的圈套。

  (作者为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早稻田大学21COE-GLOPE研究中心国际研究员)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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