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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二套房贷松动可能成炒房复燃突破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02:58 金融时报

  李文龙  

  近日关于商业银行第二套房贷政策“松动”的传言开始出现,先是有媒体报道,上海房地产中介行业称第二套房贷款政策出现“松动”迹象,然后是报道北京部分商业银行在界定第二套住房的具体细节上略有调整。这些传言给人们提了醒:在房市走向不明朗的情况下,投机炒房的现象也有可能会死灰复燃,商业银行也会有“松动”房贷政策的动机,所以对房市的调控、对房贷的监管,不能有丝毫松懈。

  在一系列调控措施下,尤其是央行调整关于第二套住房的信贷政策以来,我国局部地区房市过热的势头得到遏制,调控开始收效,如广州、深圳等城市的房价曾一度下降,其他热点城市房价上涨的势头也有所减弱。发改委公布的数据表明,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10.9%,环比涨幅比1月低0.1个百分点。但按分类数据看,普通商品住房、高档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价格环比涨幅均不低。而且进入3月的第一周,北京楼市商品住宅整体销售数据呈上升状态,环比升23.17%。3月7日至13日,上海一周的商品住宅成交均价较前一周涨11.58%,达到12604元/平方米。可以说,大城市房市近期走向依然不明朗,房价上涨的压力和冲动仍在,这会使炒房情绪再度抬头,而第二套房贷容易成为一个“突破口”。另外,前段时间房市交易的惨淡也使得银行的房贷业务缩水严重,房地产开发商的日子也不好过,银行有可能对二套房贷采取“暗降”的策略。

  细读央行关于第二套房贷的政策,我们发现其中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容易被银行“灵活”运用。例如,一些银行在“第二套房贷”政策细节的具体实施中就规定:已结清贷款并已出售住房的借款人,如能够提供新买家的房产证(复印件)、已售出房屋的契税票(复印件)、已售出房屋的结清贷款证明(复印件)以及原借款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证明,则不计算在第二套住房客户内,仍可视为首套住房客户。

  此外,如果有客户或投资者将自有产权房抵押获得的贷款用于炒房,银行也很难调查和监管,而根据规定,这类的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家具、装修等消费用途。这让人联想到去年银监会对被企业挪用信贷资金的8家银行分支机构进行的行政处罚,当时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将高达6.12亿元的银行贷款挪用到了与其有关联的房地产企业。在目前股市低迷、房价仍然高企的情况下,不排除一些企业仍想将信贷资金转移到楼市中的可能。但由于企业间的关联交易方式多样、复杂而又隐秘,银行在追踪贷款去向上存在很大难度。

  房市的新动向理应引起关注。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史建平教授认为,当前房市供需的基本格局并未改变,尤其是在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刚性需求仍然很大,所以房价上涨的压力也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存在,政府部门加强对房价的调控仍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要着力优化信贷结构,严格执行贷款条件。作为调控重点的房地产业,绝对不能出现问题。因此,对于房市出现的苗头,监管部门绝对不能麻痹大意,要见微知著,追根溯源,保证调控的有效性。很明显,这需要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银行要加强对贷款发放的审查,二是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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