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代表:外地购房人在京未满两年应缴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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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07:02 新京报 | |||||||||
朝阳区一人大代表的建议转交至北京市人代会;该建议认为此方式有助稳定北京房地产发展 本报讯 (记者 赖颢宁 吴学军 王姝) 北京市人代会近日收到一份转交的朝阳区区人大代表建议,该建议提出,应对在京居住两年以下的外地人员征收商品房税。
在本月上旬举行的朝阳区人代会上,朝阳区人大代表耿素玲提交了一份《关于向在北京居住两年以下的外地人员征收商品房税的建议》。她建议的主旨是:外地人员在北京购买商品房应该缴纳北京地方税。 建议称,北京的公共设施是北京纳税人的钱建立起来的,非北京人购买北京房产,使用围绕房产的一系列公共设施,应该尽纳税人的义务。耿素玲认为,农民工在北京工作尚且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而外地购房人购买北京房产不交纳北京地方税,除了对北京市居民不公平外,也对多年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不公平。 昨晚,耿素玲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此税的征收对象应主要为外来投资买房者,限制他们买房,有助于稳定北京的房地产发展,防止两极分化的加剧,至于具体如何落实建议,她希望政府进行相关调研,并采取相应举措。 朝阳区的北京市人大代表金小军强调,自己是受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将这份区人大代表的建议带到北京市人代会上转交。其本人对这份建议持保留意见,并不作任何评价。 相关报道: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