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抹去污点 归正人员权利回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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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09:55 新京报 | |||||||||
据1月18日《华商报》报道,为曾沦为法律严惩对象的“归正人员”从户口簿上抹去污点记录,是西安市公安局本月开始推出的一项新举措。该局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时,户口簿上不会再出现“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等字样。 由于受传统思维模式的影响,人们一直习惯于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刑释、解教人员。当他们兴高采烈地回归到隔绝已久的社会时,四处的异常目光常常让他们茫然无措。而户口
应该说,传统的观念和做法很大程度上是从刑罚的惩戒性和遏制犯罪的功能出发。 然而,矫枉可能过正,过度的惩罚未必有助于犯罪的预防。 对于刑释、解教人员而言,法律已经给予他们足够的惩罚。 在处罚执行完毕后,他们完全可以回归正常社会成为一名普通的公民,由此享有公民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鉴于此,以一个更为中性的名词———“归正人员”来称呼他们更为合适。 显然,在具有身份证明性质的户籍簿上记载相关惩处记录,会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归正人员权益的丧失、资格的限制。其中,劳动权、受教育权和隐私权是归正人员最容易受到侵犯的几项权利。 每个归正人员大都不愿提起过去的伤痛,这种“不愿意”被公开的信息,其实属于隐私的范畴。所以,不管出于何种目的,除非法律有相反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宣扬别人的“伤痛”都可能踏上侵犯隐私权的雷区。当然,例外情况是用人单位可依照犯罪前科制度正当获取相关记录,但这种信息流通必须限制在一对一(即在单位与求职者之间) 的特定范围,且用人单位不得因此施以歧视性对待。 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用工单位在知道其工作人员有犯罪或管教记录时,往往会找出各种“理由”将他们解聘或不予录用。而大部分归正人员本身的文化程度都不高,部分人可能因刑罚或劳教失去继续学习的机会,这就更加压缩了他们的谋生空间。 权利不平等、社会的漠视、人们的排斥、没有生活来源等等,这一切都已经成为归正人员重新融入社会的巨大障碍,一部分自制力不强的人甚至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可见,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他们便始终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定时炸弹”———尽管他们自己也不愿意充当这个角色。所以,如何让归正人员得到平等的对待,让人们对他们多一些宽容与关怀,而少一些猜疑和防备,这对他们良性回归社会来说,是最重要也最难的一点。 客观地讲,如何促使归正人员重新就业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目前各国还没有找到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例如,美国一些州都有法律明文规定禁止歧视那些有犯罪记录的人,除非该犯罪与工作有关。但是这一法规在实际中很难操作。 基于保障归正人员权利的重要性,各国对此仍然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许多国家建立了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即对被判过刑罚或认定过有罪的未成年人,依法视为无刑事前科,或由法官依据一定的情况和程序宣布消除其刑事污点,视为未受过刑事处分。又如,一些国家政府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基本的社保服务,对其中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人免费提供住所或者发放最低生活补助。 对于我国来说,一些措施和建议的实施也许有赖于社会条件的积累。但我们应充分认识到,保障归正人员的人权,不仅是对归正人员权利的保障,同时也是对社会其他人的权利的保障,因为预防归正人员的再次犯罪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所以说,抹去户籍簿上的污点记录,不仅是让归正人员走出“歧视困境”的第一步,也是社会走向和谐的重要一步。(编辑:王彦艳)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