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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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09:58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颁布,首次将结构性存款、住房抵押贷款证券、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的股票等纳入保险外汇资金投资范围 本报北京9月11日讯 记者夏庆军报道 为进一步支持国家汇率改革,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培养保险资产全球配置的能力,今天,中国保监会经过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协商,颁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这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我国保险市场保持着健康快速的发展势头,目前外汇资产已达100亿美元。如何改善外汇资产投资状况,提高收益,是保险业面临的重要课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对保险业管好、用好保险资金提出了新的挑战。《细则》打通了保险业境外投资通道,为保险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竞争,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分散风险、提高收益,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该负责人强调,《细则》在去年发布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规定更加具体、明确,操作性更强。一是建立新型管理机制。明确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专业化管理模式,确立了各方职责和法律关系,规范了运作行为和管理程序,从制度上确保运作的规范和高效,基本确立了保险资金的治理结构;二是增加新的投资工具。进一步放开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渠道,包括结构性存款、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的股票,为保险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提供了市场工具;三是构建新型监管体系。通过提供受托人、托管人评估基准,限定投资市场,制定投资比例,规范投资流程,引入托管机制,强化外部评估,规范关联交易等一系列先进监管手段,全面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四是开拓国际新市场。允许保险资金配置于美元、港币、欧元、英镑、瑞士法郎、加币、澳元、日元、新加坡元等币种,这与人民币盯住的“一篮子”货币基本吻合,使保险机构可以投资全球主要成熟金融市场,实现多种货币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突出了市场化运行规则,公司可以自由选择受托人和托管人,通过竞争有效配置资源,提高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