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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企业崩溃前后(6)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 11:43 《中国商业评论》杂志

  崩溃之后

  在西方,每年破产的企业很多,大部分是由于市场或者技术引起的:技术被淘汰了,破产;市场不行了,破产。很自然。中国不能容忍这种情况,破产在很多人的头脑里等于犯罪,或者人生玩完了。

  在西方,一个企业崩溃了,企业家大部分情况下只是短暂失业,绝大多数情况下,一段时间后,又被别的企业请去另就高职。在中国常有的现象是:企业崩溃了,一定要揪出一个对崩盘负责的人,那个人只能是企业家。

  这跟东方和西方的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不同有相当大的关系。在中国文化里,黑和白有时是完全对立的。企业出了事,大家希望找一个替罪羊,一定要找一个人担责任。比如说,你欠了银行的贷款,相当多银行的反应不是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双方一起努力朝共赢的方向走去,而是把注意力放到追究责任、推诿责任上。比如,是你诈骗了我啦,是你虚增了注册资本我才上当的啦,等等。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比如供应商呢,也是这样,千方百计要证明你骗了我。如果你是民营企业,企业出了问题,企业家差不多就是罪犯了;如果是国有企业,想办法先处理董事长,查出这个人的问题,就有人承担责任了。

  一定要抓出一个贼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里,你几乎看不到这种残酷的相互杀戮。因为大家是平等的,股东有股东的责任,企业家有企业家的责任,打工者有打工者的责任,银行有银行的责任。你没有看到谁在一味地互相推诿责任,没有看到银行在遇到不良贷款时,把注意力转到追究企业家的刑事责任方面,想尽办法证明对方是坏人。

  在中国的

传统文化里,好和坏往往是对立的。但是,正常的经济是很不平衡的,经济中多数一定是失败者,你得公正地看失败者,失败者也做了很多的贡献。中国人喜欢打骂孩子,通过惩罚教育孩子,结果几千年来中国人的创造力没有了。一定要如此惩罚吗?一定要给我们的失败者盖上一个黑章吗?这样的话,企业家的压力越来越大,创造性泯灭了。这是不是我们的民族文化不足的一面?

  中国的文化里不允许存在一个灰色地带。这个文化的内核是成则王侯败则贼,不认可市场经济的本质。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什么?企业是创新的过程,有成也一定有败,这是非常正常的,是一个商业社会里市场竞争的正常过程。这里没有任何的道德评价。

  而中国企业一旦出了问题,人们首先拿出道德评价这把尺子或者说是刀子。因为,本能意识里就是成则王侯败则贼,一定要抓出一个贼,而且,只有道德评价才是中国的最高评价,而不是以市场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价。你出了事情,大家就会审视你的动机,评价的结果一定是证明你的动机不好,动机不纯才导致效果不好啊,早晚要收拾你。

  在西方,大家都不对企业失败作道德评价。没有人认为你做的事情成功了,你人品就很好。同样,不会认为你失败了,你就是罪犯。你离职后自己创业失败了,再回到原来的企业,原来的老板仍愿意雇你。他认为你敢于创新,而且更有经验了。美国当年有个汽车业的英雄叫杜兰,他创办了通用汽车公司。他曾经三起三落,几次创立不同的汽车品牌,又几次被股东驱逐出董事会。尽管他最后失败了,一贫如洗,但美国汽车产业因为他的存在而形成,并成为现代管理科学的应用典范,杜兰始终被认为是美国的产业英雄。

  合作性博弈与竞争性博弈

  中国的企业一旦有了问题,所有人就马上站在一个完全相反的立场,与企业家进行斗争性的博弈。银行是你的敌人,媒体是你的敌人,大众是你的敌人,朋友也是你的敌人。所有人都要打倒你,再踩上一万只脚。为什么这样?并不是他们没有道理。比如,银行关心责任问题,具体办事人员担心被扣奖金,大家明明知道这个企业你给它半年时间,就可以活过来,但是谁担责任啊?没法给机会。一般的大众更是幸灾乐祸,看到一个以前高高在上的人终于倒了,还不如自己,痛快啊!

  成熟的市场经济里的做法是大不一样的。以美国的破产法为例,这是一个典型合作性质的博弈。政府做一个中介人,通过法律手段,替大家制定一个合作规矩,使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绑在一起,这有助于解决企业的危机。处于危机中的企业本来就很脆弱,所以需要保护,不能让债权人乘机损害这个企业未来的利益与前途。所以,政府通过法律干涉,给这个企业三年时间,重新站起来。如果三年还是不行,那对不起,企业你再走上正式的破产,彻底崩溃。这就是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的制度性保护,也是对企业家创造精神的保护。这个制度是一个博弈,是一个合作的博弈,双赢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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