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科技部启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16:43 中国财经报 | |||||||||
记者 刘明中 财政部和科技部日前联合启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该项计划首批确定了89个县(市)的89个项目,项目的实施期限为2年,财政部为此安排了1亿元的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财政部有关人士介绍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指的是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和东部欠发达地区,将每年启动一批试点县(市),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集成推广500项左右的先进适用技术。通过3-5年的努力,支持300个左右的国家级试点县(市)实施专项行动,以项目为载体,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从整体上带动1000个左右的县(市)依靠科技富民强县。此项计划实施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提高重点科技项目辐射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 为了推动该计划的实施,财政部和科技部联合制定了《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该计划的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 经费保障是该项计划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办法》规定,全国各省(区、市)、地(市)政府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投入,要有专门经费保障专项行动的实施,县(市)要根据财力情况,集成相关资源,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为此将设立专项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的形式支持专项行动的实施。各级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办法》还规定,为了确保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中央财政将对该计划所选定项目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考评,并在项目执行第一年拨付项目总预算的70%的资金。对于项目第一年执行效果好的,在第二年继续拨付其余30%的资金;对于第一年执行效果不理想的,则停止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