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创新遭遇保护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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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 08:40 证券时报 | |||||||||
据悉,不止一家基金公司在准备为其基金新产品申请创新保护——“创新保护”的概念来自今年6月证监会发布的一则通知。据了解,规定的保护期限为半年。从鼓励创新的角度是应该的,因为付出了高昂的成本:包括审批环节过多引起的“时间成本”、金融市场的“协调成本”,以及市场分割、管理分割引起的“运营成本”。 何为“创新”至今没有明确说法,各公司也是按自己的理解来申请。设置创新“保
(荣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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