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控:诉讼、债务危机缠身、股权遭冻结

*ST富控:诉讼、债务危机缠身、股权遭冻结
2019年12月24日 00:00 资本邦

原标题:*ST富控(维权):诉讼、债务危机缠身、股权遭冻结 来源:资本邦

12月24日,资本邦讯,*ST富控(600634.SH)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股票于2019年12月19日、12月20日、1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263号)。截至目前,上述事项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集团”)、控股股东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控文化”)与四川聚信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聚信”)于2019年1月21日签订《合作意向协议》,拟发起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或指定第三方与各方开展战略合作,拟以收购控股股东股权、债权债务重组、风险处置管理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实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转让。

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聚信与中技集团、富控文化及相关方正在进一步磋商中。

公司前期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公司相关涉诉事项、公司子公司诉讼事项、关于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失去控制事项、公司不动产权利受限、公司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等。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均被轮候冻结。

公司此前于“公拍网”上查询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在该网站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富控文化持有的 7,000 万公司股权。上述拍卖事项后因案外人提出异议而暂缓实施,但不排除后期重启拍卖的可能性。

公司此前于“公拍网”上查询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在该网站公开拍卖公司持有的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投网络”)100%股权。上述拍卖事项后因被执行人提出异议而暂缓实施。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二)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同日,*ST富控发布关于诉讼结果的相关事宜。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租”)与被告各方分别签订了相关《融资租赁合同》、《资产转让协议》、《保证合同》,约定河北金租购买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桩业”)桩基生产设备并回租给其使用,中技桩业支付了部分租金。2018年3月1日,河北金租与原告河北省金汇科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河北金租将上述《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合同》等项下全部主债权及相应从债权转让给原告,由原告向上述被告主张主债权及从债权。为此,原告提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河北省金汇科工贸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3日立案受理。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2日出具了(2018)冀0104民初2448号民事判决书。

公司因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2018)冀0104民初2448号民事判决,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3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9年9月29日出具了(2019)冀01民终9476号民事判决书。

法院认为富控互动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6,296元,由上诉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次判决系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案件涉及的款项为公司表内的合规担保。公司此前已对本案初始涉案本金及违约金等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公司将根据本案判决对此前按谨慎性原则计提的预计负债略微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造成较大影响。

此外,公司公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代偿债务和对外担保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显示,风也商贸代偿公司温州银行贷款后,公司相关债权人将由温州银行变更为风也商贸。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宏投网络将对风也商贸在温州银行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决算日后两年为止。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为风也商贸在温州银行的债务提供担保与风也商贸代偿公司温州银行贷款是否为一揽子交易;(2)公司将子公司宏投网络列为担保人的原因;(3)公司后续偿付风也商贸的代偿款及利息的资金来源和时间安排;(4)公司在偿还风也商贸款项后,是否仍需承担风也商贸对温州银行债务的担保责任;(5)对于前述担保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所采取的措施。

*ST富控回复称,公司为风也商贸在温州银行的债务提供担保与风也商贸代偿公司温州银行贷款是一揽子交易。具体安排如下:

鉴于公司目前自身经营状况,为整合公司资源,优化公司债权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2019年11月18日,富控互动与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工联公司”)签订了《顾问协议》,由新工联公司为富控互动提供引荐战略投资者的顾问服务。据此,新工联公司向富控互动出具了《推荐函》,引荐风也商贸帮助富控互动债务化解。同日,风也商贸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代偿协议》,由风也商贸用温州银行对其1.63亿元的授信代偿上市公司与温州银行于2017年5月26日签订的编号【905002017企贷字00037】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1.63亿元。

有鉴于此,富控互动及其子公司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投网络”)拟与温州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风也商贸与温州银行债权提供额度为等值18,0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连带保证。

2019年12月18日,上市公司与风也商贸签署《代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在上市公司归还代偿款前,风也商贸依约按照1:1的比例用自营资金申购及/或认购为解决上市公司面临或有负债等问题而成立的纾困基金的份额,参与纾困基金的总金额为16,300万元人民币,以解决上市公司面临的或有负债等问题,目前,风也商贸是唯一一家参与到纾困基金的单位。

后经上市公司与各方协商讨论,结合实际情况,目前上市公司子公司宏投网络不参与上述担保事项,改由上市公司与温州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风也商贸与温州银行债权提供额度为等值18,0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连带保证。温州银行对风也商贸的授信本金为 1.63亿元,而公司对其提供18000万人民币的最高额连带保证,主要是考虑到了授信本金及相应的利息部分。

公司将子公司宏投网络列为担保人的原因是自公司2018年1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公司全面爆发债务危机,上市公司和债权人均努力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经过多方协商,上市公司拟通过前述一揽子协议,降低当前债务的利率水平,使迫在眉睫的债务获得展期,进而为公司逐步化解高额债务争取空间,最终解决公司的经验困境。

考虑到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上市公司本身担保能力较弱,为确保上述一揽子协议顺利进行,增强债权人的合作意愿与信心,公司原计划追加公司核心资产宏投网络作为担保人。后因考虑到追加宏投网络作为担保可能引致相关债权人的疑虑,对公司处理债权债务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对此,公司经与各方反复协商讨论相关合同,各方本着协助公司成功纾困、化解债务危机的初衷,结合实际情况,目前上市公司子公司宏投网络不参与上述担保事项。

图片来源:123RF

风险提示:资本邦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投资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债务危机 股权 *ST富控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1-02 和远气体 002971 10.82
  • 12-25 侨银环保 002973 5.74
  • 12-25 易天股份 300812 21.46
  • 12-25 八亿时空 688181 43.98
  • 12-24 兴图新科 688081 28.21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