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累流动性危机 银亿集团及银亿控股申请重整

受累流动性危机 银亿集团及银亿控股申请重整
2019年06月17日 20:44 北京商报

  受累流动性危机,创立于1994年,集房地产开发、国内外贸易等一体的综合性跨国集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及旗下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最终选择了申请重整。6月17日,银亿控股旗下A股上市公司 ST银亿 (000981)以及 *ST河化 (000953)分别于当日午间和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银亿集团及银亿控股已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申请重整。

以ST银亿所披露的公告为例,ST银亿收到控股股东母公司银亿集团以及控股股东银亿控股《通知书》,银亿集团、银亿控股已于2019年6月14日向宁波中院申请重整。

  据介绍,2019年以来,银亿集团、银亿控股持续面临流动性危机,虽竭力制定相关方案、通过多种途径化解债务风险,但仍不能彻底摆脱其流动性危机。为妥善解决银亿集团、银亿控股的债务问题,保护广大债权人利益,该两家公司从自身资产情况、负债情况、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认为均属于可适应市场需要、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故银亿集团、银亿控股分别于2019年6月14日向宁波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

根据ST银亿今年一季度报告,截至报告期末,银亿控股所持ST银亿股份近乎满仓质押。截至6月17日晚间公告,银亿控股所持*ST河化股份全部质押。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称,重整是对陷入债务困境的企业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在法院的主导下利用破产法所规定的救济措施使其在清偿债务的同时重新获得经营能力的制度。“通俗地讲,就是病的很严重,要做大手术,手术后,有可能救活,也可能死亡。”王德怡补充道。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进入重整程序的话,在重整之前没有清偿完的债权、债务等,全部要纳入到重整计划中去,根据重整计划进行统一的清偿。除非有优先债权,所谓优先债权就是向银行等有抵押的债权等,可能会优先处理职工的债权。除此之外,其他债权均按照重整方案进行偿付。

  “如果重整顺利的话,公司可以得到重生。而重整要经过法院审核,是否达到重整的标准,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确认进入重整程序,之后要指定管理人,制定重整方案,重整方案涉及到全体债权人进行审议表决,如果涉及到股东权益调整的话,还要股东组表决通过,因此还有一系列的法院审议程序等,而能否顺利进行重整不好判定。如果最终被否决的话,意味着该计划流产。”王智斌如是说。

  在上市公司公告中,ST银亿及*ST河化均提示了银亿集团及银亿控股申请重整存在的不确定风险。ST银亿及*ST河化称,银亿集团、银亿控股尚未收到宁波中院正式的受理裁定书,提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宁波中院受理,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银亿集团、银亿控股的重整申请被宁波中院受理,银亿集团、银亿控股将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

  受上述消息影响,6月17日午后,ST银亿开盘即封上涨停板。截至当日收盘,ST银亿股价报收1.94元\/股,上涨4.86%,在买一价位上有近8万手封单排队买入。

据银亿集团官网介绍,银亿集团创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工业制造、房地产开发、国内外贸易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综合性跨国集团。2017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783亿元,创利税40多亿元。目前银亿集团列中国500强第215位,中国服务业百强第83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61位,宁波市百强企业第3位。近年来,银亿集团大举向国际高端制造业进军,先后收购了美国ARC汽车公司、日本ALEPH公司、比利时PUNCH公司等。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ST银亿进行采访。对方工作人员表示,银亿集团、银亿控股申请重整对公司没有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还是正常的。“按照破产法,申请重整要法院受理和裁定,在这之后,程序上法院会指定管理人进行重整的具体工作。届时,包括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都是各司其职的,包括控股股东都是在积极的做工作往(重整)成功的方向推进。”该工作人员如是说。

*ST河化 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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