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控股股东和董事被立案调查,投资者索赔征集

神雾环保控股股东和董事被立案调查,投资者索赔征集
2019年05月30日 11:53 新浪财经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微博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19年5月29日,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雾环保(维权),代码:300156)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称于2019 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19019号),通知书内容为: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19020号),通知书内容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吴道洪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19021号),通知书内容为:吴道洪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神雾环保维权入口

  由于神雾环保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共同向广大的神雾环保投资者展开征集,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预登记。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宋一欣律师、许峰律师、王智斌律师认为,神雾环保案诉讼索赔条件暂定为:2019年5月29日前买卖过该股票,并在2019年5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律师对本案的提示与说明:

  1.上述登记或预登记的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投资者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按照法律规定,一经中国证监会认定该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人的证券欺诈行为成立并做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方可正式委托律师提起索赔诉讼。索赔的最终条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结论进一步调整,并以相关法院最终生效的判定或认定的赔付范围、赔付标准、计算方式为准。

  2.在拟提起的民事侵权诉讼案件中,公司退市与否,不影响索赔诉讼的进程,但有可能会影响诉讼进度。

  3.律师服务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行支付,同时,依据法律规定,律师不应对诉讼结果做出承诺。

  4.投资者索赔登记或预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开户信息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及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至今,包括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包括地址电话手机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王曦晨

神雾环保 律师 索赔 投资者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6-11 元利科技 603217 54.96
  • 06-11 松炀资源 603863 9.95
  • 06-04 卓胜微 300782 --
  • 06-04 国茂股份 603915 --
  • 06-03 红塔证券 601236 --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