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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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14:16 上海证券报

上述提案5、7、8、9、10、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3年05月17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3年05月17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梁晓岚

联系电话:0571-28208786

传真:0571-28208785

邮箱:yasha_002375@163.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0008

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为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5;

2、投票简称:“亚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05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0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3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浬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拟以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3]135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4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07.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5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24.3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753.4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12,670.9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4月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4)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4,453.1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453.10万元。

(2)2022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2.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2.11万元,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5,640.8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12,657.28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983.52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5,640.8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12,000.2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640.5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2,062.5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70.6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391.9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并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4年5月6日,本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6月17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投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绍兴银行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亚厦产业投资在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2073473500010)。本次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6月1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幕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虞支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亚厦幕墙在交通银行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94899991010003015139)。本次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即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从专户中划转至公司基本户或一般账户,并办理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2,000.2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4月27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亚厦股份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要求,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亚厦股份公司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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