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7日 07: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通过回购及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方式向15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A 股普通股1,904.16万股,预留 317.36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授予价格为2.48元/股。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97.20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58人调整为14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904.16万股调整为1,806.9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586.80万股调整为1,489.6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核查后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2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3名激励对象授予1,489.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099号《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2月17日止,公司实际已授予14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普通股14,496,000股,其中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为1,074.60万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为375.00万股。授予价格为2.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950,080元,已存入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开立的账号为12350000003885399的银行账户。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1,746,000元,股本为人民币851,746,000元。

公司于 2023年3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限制性股票登记日期为2023年3月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鉴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将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谢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慧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谢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慧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谢志峰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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