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06月30日 05:5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8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43%。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如下:

  1、中成药产业概况

  公司生产的中成药以治疗风湿免疫类、耳鼻喉类、泌尿系统、心脑血管、肝胆类和消化系统类疾病为主,生产药品的剂型共分为9种,包括丸剂、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液、颗粒剂、口服溶液剂、合剂、软胶囊剂和锭剂。公司中成药产品储备丰富,目前共取得药品批准文号205个,涉及172种药品(在生产药品67种),其中OTC药品92个药品批准文号,处方药品113个药品批准文号。公司目前拥有独家品种5种,优质优价药品8种,国家中药二级保护药品3种,有30个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入选 2018 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124个品种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19版)》,公司主要中成药产品包括四妙丸、藿胆片、肾复康胶囊、活血通脉片、萆薢分清丸、内消瘰疬丸、二丁颗粒、小儿白贝和海贝胃疡等产品。

  2、人参产业概况

  公司自进入人参产业以来,积极响应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号召,不断加大对人参产业的投入力度,在人参种植和培育、人参库存的战略性储备、人参生产加工的产业升级、人参产品的低中高端新产品研发方面,有效的形成了人参产业化的体系化建设;鉴于公司人参产业板块已由战略储备期进入经济效益的收获期,为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实现把公司建设成人参行业现代化的人参产业龙头企业的目标,公司于2018年4月制定并发布了《人参产业发展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战略规划部署,逐步推进,稳步落实。

  3、工业大麻产业情况

  工业大麻是公司目前大力发展的业务,公司欧洲荷兰全资子公司Fytagoras为工业大麻的产业主体,Fytagoras公司是欧洲境内为数不多的允许合法进行大麻研究和开发的机构,具有20多年植物研究的丰富经验,公司为将Fytagoras公司在工业大麻研发领域的技术引进国内,加快推动公司在国内工业大麻领域的布局,于2019年4月15日决定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汉麻研发有限公司,由其逐步承接FG公司在国外工业大麻技术领域的研发成果,以确立公司在国内工业大麻领域的技术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19年5月29日,公司与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协议书》,委托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将FG公司遴选的工业大麻种子从荷兰引进至中国境内。待委托公司将工业大麻种子引进后,公司将指派FG公司的工业大麻专家对国内子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结合国内种植环境,培育出适合中国境内环境要求的工业大麻种子,落实在工业大麻领域的战略部署。

  2019年8月5日,公司与长春海关技术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书》,双方计划在工业大麻项目、人参及中药材检测鉴定、火麻油进口项目、进出口产品、科研立项等领域开展深度和广度合作,发挥双方科研技术和产业资源优势,共同研发人参及工业大麻领域的相关产品,以技术及产品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升级。

  2019年12月19日,公司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人民政府、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签订了《工业大麻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根据齐齐哈尔市工业大麻产业战略规划、公司工业大麻业务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工业大麻创新育种及多学科联合攻关的优势,三方在工业大麻育种、品种筛选、工业化种植、种植环境优化、加工提取、产业模式升级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此次合作加快推动公司在国内工业大麻领域的布局,有利于公司加快实施将国外工业大麻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国内产业,有利于拓宽公司未来发展空间,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2020年5月,公司委托垦丰种业引进工业大麻种子事项已完成,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同意引进;黑龙江省植物检疫站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同意引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清关。本次公司引进工业大麻种子使用(种植)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完成引进工业大麻种子 3 种,合计重量 1.061KG,品系内部编号:FG031150001、FG031150002、FG031150003。

  2020年8月至12月完成了两个大麻品种一个生长周期的试验种植工作(甘南县政府无偿提供基础试验温室,并在花卉温室基础上进行了全补光和全遮光改造。公司投入育种与种植技术、试验种子和技术与管理人员)。并委托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对两款试验品种开展花期含量首轮监测,其中FG031150001:THC含量均小于0.3%,CBD%含量为11.13%;FG031150003 THC含量均小于0.3%,CBD%含量为9.77%(该数据为首轮实验数据,再后续转化为国内种子过程中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在公安全程监管下,完成了两款工业大麻试验品种采收工作和花叶存储备案。2021年,公司已在黑龙江省申请提交了第二轮工业大麻种子的品种认定试验(区域试验第一年),同时继续在甘南县试验温室开展种植试验。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中药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公司中药原材料主要通过招标采购。受自然条件的限制,我国中药材四分之三以上的品种产于黄河以南,形成了安徽亳州、河北安国、河南禹州和江西樟树四大药材交易市场,公司目前的中药原材料主要通过亳州和安国两大市场进行采购。

  对于大宗包装材料、辅助原材料采购,公司通过对供应商评估选择供货单位,签订购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购货合同要经过供应部、法务部、质检部、财务部和主管经理(主管经理授权人)审阅后方可执行。另外采购部门要储存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单位的详细资料,以备选择,保证特殊情况时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满足生产所需材料。质检部要对供应商进行质量体系审核并做出认定,认定资料由质量保证部存档备查。

  对于地产中药材实行当地直接采购,例如人参、五味子、细辛等,从种植户直接采购既保证了质量,又降低了采购成本。

  (2)人参的采购模式

  公司人参主要以向本地贸易商采购的方式完成。人参按产鲜季节和加工季节不同,所采购人参分水参和干品。人参作为吉林省的地道药材,吉林省内现有多个根据人参产地半径而形成的人参交易市场,如万良人参市场、通化人参市场、青河人参市场等,公司通过向人参市场的贸易商进行采购。为保证所采人参的规格和质量符合标准,公司首先对贸易商进行评估,包括资信评估和货品质量评估等,选择合格供应商后与之签订购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购货合同要经过供应部、法务部、质检部、财务部和主管经理(主管经理授权人)审阅后方可执行。

  2、生产模式

  公司及生产型子公司所有中成药产品均严格按照GMP规范进行生产,计划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各产品年度销售预测以及月度发货情况,结合各产品产能,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门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同时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质量标准、卫生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由各生产车间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管理;质量保证部、质量检验部对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关键生产环节的原料、中间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监控。

  3、销售模式

  (1)中成药产品的销售模式

  在中成药产品方面,公司现已形成两类三种分销管理渠道:一类为国家基本药物销售渠道;另一类为非国家基本药物销售渠道,分为处方药销售渠道和OTC销售渠道两种,具体形式如下:

  (1)国家基本药物销售

  近年来国家大力深化医疗改革,积极推行全民医保制度。由于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并实行全额报销,使得基本药物对于普通老百姓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推广,增加了政府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资源的投入,同时推动基本药物向大医院覆盖,这对基本药物的销售市场形成刚性支柱。考虑到基本药物在国家医保中的核心地位和在我国医药市场的巨大优势,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成立专门营销团队负责国家基本药物销售,积极参与各省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并将基药销售作为公司未来中成药销售的重点。

  公司基本药物销售模式具体为:政府或医院通过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对基本药物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对基本药物进行投标,产品中标后,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2-3家药品经营企业,对基本药物进行统一配送。

  (2)非国家基本药物销售

  ①处方药销售

  处方药销售又称为临床销售,是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之一。近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恶性肿瘤和慢性疾病高发,使得市场对处方药的需求日益旺盛。目前,公司与全国4,000多家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以及900多家医药经销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并且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获得了较高的市场忠诚度和信任度。

  公司处方药销售模式具体为:各地医院对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中标后通过当地几家有实力且经当地政府和医院批准的药品批发公司进行配送,经过药事委员会的许可进入医院。

  ②OTC销售

  OTC销售又称零售市场销售。随着我国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卫生保健知识的丰富、专利到期处方药向OTC转变的加快,OTC市场的巨大潜力开始逐步得到体现。公司在保证原有销售体系稳定的基础上,逐步加大零售市场的开发。

  公司OTC销售包含两种模式:一是管理办事处模式,即公司将全国市场分为华东、华南、华北、华中、西南、西北等6个销售区域,设立各区域的OTC销售管理办事处,由销售管理办事处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指标完成销售任务,负责建立和管理销售区域内的营销网络,制定各终端客户销售政策,执行监督各项销售目标,并对区域内的经销代理商进行有效管理;二是终端直供模式,即公司成立OTC招商管理事业部,直接与国内大型连锁药店展开合作,由生产企业将产品直接供货到大型连锁药店公司。目前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大型连锁药店有27家,其中全国百强连锁店17家。

  (2)人参产品的销售模式

  在人参产品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的为人参粗加工产品,主要客户为医药制造公司、药材批发流通公司、连锁药店以及贸易公司等。2014年度公司的人参深加工产品逐步推向市场,人参深加工产品主要通过两种销售渠道,即流通渠道和药店渠道,具体形式如下:

  (1)流通渠道销售

  流通渠道销售主要是针对大型商超、参茸店、专卖店等进行系统运作。公司目前以长春市场为核心,先后入驻了长春百货专柜、长春欧亚卖场超市、长春国商超市、亚泰超市、北京华联超市以及中东福万家超市等,并以点带面在外埠市场开展渠道建设工作。

  (2)药店模式

  由于人参具有特殊的药用价值,公司与各大连锁药房进行洽谈,通过产品入驻或设立专柜的形式,进行药店渠道的市场销售。公司通过药店渠道的建设,将在全国各大连锁药房形成有效覆盖,提高公司人参产品的渗透力。

  (三)主要业绩驱动

  公司业绩驱动因素主要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国家对健康产业重视,公司产品资源丰富、质量过硬带来发展新机遇;二是公司中成药OTC销售、人参深加工产品销售取得的成绩,通过研发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三是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不断进行新市场和新产能的投放;四是持续推进精益生产,加强成本管控,产品盈利能力提升;五是营销模式加速创新,持续进行内部精益生产管理,节能降耗,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未来,公司将继续稳步推各项驱动因素,确保公司业绩可持续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1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卢烜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工作经营情况提交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营管理层在2021年度充分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完成了2021年度的各项工作。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 2021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4,679.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57%;利润总额-98,348.2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809.4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 果,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8,094,903.9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2,257,330.41元。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对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推动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涉及的事项尽早落实,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十二、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

  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5 月 24 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选举卢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70222720XH

  名称: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吉林省柳河县英利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卢烜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捌仟零柒拾伍万玖千捌佰贰拾陆元整

  成立日期:1998年 05 月25 日

  经营期限:2010 年 04 月 29 日至 2058 年 05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口服液,片剂,胶囊),药材原料,针织品加工,种养殖业;设计,制作,代理电视,报纸,灯箱,路牌广告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生产脱脂棉球;土特产品销售;中药饮片、农副产品、中药材的种植与销售。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一次性口罩,棉质口罩,防尘口罩,防晒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生产和销售;消毒产品生产、销售。土特产品、保健食品、中药材、食用农产品、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化妆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 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7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

  (二)特别事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16:30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2 年 7 月 25日、7月 26 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秦静         联系电话:0431-81916633

  传真:0431-88698366    邮编:130041

  电子信箱:zixin@zxpc.cn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8;

  2、投票简称:紫鑫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 7月 27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盖章或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2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1年6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孙莉莉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专项说明的内容。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 果,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8,094,903.9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2,257,330.41元。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1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 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2021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7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紫鑫药业、股票代码:002118)自2022年6月30日开始起复牌。

  一、停牌情况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一季度报告,因受疫情的影响,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进度未达预期,公司无法按原定时间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定期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前及停牌期间,公司就停牌事项、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二、进展情况

  本公告日,公司已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8)、《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9)。

  三、复牌依据及日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6号-停复牌》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紫鑫药业,股票代码:002118)自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复牌。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 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未能在法定期限披露上述定期报告给投资 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感谢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4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2021 年 1 月 2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4 号”),规定了 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3)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二)变更日期

  (1)新租赁准则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准则解释第 14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准则解释第 14 号规定的业务,根据准则解释第 14 号进行调整。

  (3)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根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租赁准则、准则解释第 14号及准则解释第 15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准则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5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时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报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7 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卢烜先生、总经理封有顺先生、董事会秘书秦静女士、独立董事程岩女士、财务总监栾福梅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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