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022年05月10日 05:5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20),决定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科技”)发出的《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中恒科技持有公司35.56%的股份,满足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条件。上述临时提案内容符合股东大会提案的一般要求,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且提案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增加经营范围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计划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

  二、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新增经营范围主要为满足公司现有业务参与招投标需要及产品线的延伸和拓展,不涉及进入新领域、开展新业务模式,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供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池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四、本次相对应的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本次相应修订章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

  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五、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补充通知

  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5、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1-9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9:00-11:30、14:30-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中恒大厦1908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祝平    方能杰

  联系电话:0571-86699838

  联系传真:0571-86699755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

  邮政编码:310053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4”。

  2、投票简称:“中恒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1)

  回执

  截至2022年5月1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恒电气”(002364)股票(            )股,拟参加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2))。

  附件二(2)

  授权委托书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电气”)股份股。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恒电气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备注: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如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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