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转D34版)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转D34版)
2022年03月17日 01:39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3,379,071.90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71,230,941.01元;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197,321,363.19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90,286,220.54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71,230,941.01元。

  鉴于公司2020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基于2021年度公司的盈利状况,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效的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5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2021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川华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川华信自担任本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以来,公司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各方面均表示满意。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四川华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2022年度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合伙人共有5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6人

  四川华信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19,360.5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9,360.55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317.81万元)

  2021年度四川华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3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10,336.3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陈杰: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唐秀英:2016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赵相宇: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3、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何均,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2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4、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以及通过调研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认为: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请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4、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6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经办部门。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资金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7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产研高性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采购商品、销售产品、租赁服务、向关联方提供服务、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8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备注:若因实际经营发展和拓展新业务需求,公司在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上表列示的预计金额(或新增关联方),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就超出部分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松山

  2、注册资本:197991.9191万人民币

  3、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4、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精细化工、生物化学、试剂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药品研究,新型农药产品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香精、分析仪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994,783.98万元,净资产为1,482,151.23万元,营业收入为862,934.53万元,净利润为71,599.93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4.51%的股份,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榕

  2、注册资本:122580万人民币

  3、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生命园路27号1号楼A区4层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164,125.86万元,净资产为471,745.21万元,营业收入为492,127.72万元,净利润为29,351.86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佳

  2、注册资本:13900万人民币

  3、住所地: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药厂路103号

  4、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医药保健品及动物药品、医药及化工中间体产品、生物制剂、中、西药制剂的研制、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运输、工程安装及商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69,288.97万元,净资产为92,252.74万元,营业收入32,723.54万元,净利润为12,321.45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巩乃滨

  2、注册资本:2900万人民币

  3、住所:淄博市淄川区张博路东、双沟镇政府西300米

  4、经营范围:铝材、铝棒、铝锭、镁锭加工、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5,322.48万元,净资产为7,422.64万元,营业收入12,868.38万元,净利润203.85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王永先生为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加荣先生与王永先生系父子关系,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山东产研高性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孙丰春

  2、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3、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C座207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965.78万元,净资产为2,961.81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38.19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公司持有山东产研高性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35%的股权,山东产研高性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联营单位。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采购产品及提供劳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涉及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许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凯盛新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送达独立董事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意见

  1、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交易价格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在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本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打包贷款、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

  二、担保情况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关联担保等,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

  三、授权办理情况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的具体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12个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充分了解,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并接受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各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涉及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因涉及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文件的要求。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9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鉴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4月30日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决定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会议决定提名以下9名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1、提名王加荣先生、孙庆民先生、王荣海先生、王永先生、张海安先生、王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朱清滨先生、邹健先生、田文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候选人中,孙庆民先生、张海安先生和王剑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其余候选人均为公司董事会提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7日

  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加荣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4年1月出生,专科毕业,高级工程师。200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0年6月至2014年12月曾担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加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000,000股股份,分别持有公司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淄博凯斯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48%和28.41%的份额,同时其还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7,180,308股股份。除前述情况外,王加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孙庆民先生

  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3月出生,男,高分子材料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任昆山普利米斯聚合材料有限公司工程师;2015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昆山合嘉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本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19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孙庆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00,000股股份,分别持有公司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淄博凯斯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1%和11.84%的份额。除前述情况外,孙庆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王荣海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5年12月至2014年12月曾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2019年8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荣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920,000股股份,分别持有公司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淄博凯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72%和14.71%的份额。除前述情况外,王荣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王永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7年7月出生,专科学历。中国民主同盟会盟员,政协淄博市第十三届委员、政协淄川区第十二届常委,淄川区工商业联合会常委,淄博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淄博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淄博欧美同学会副秘书长、淄博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曾获得淄博市盟务工作先进个人、淄博市振兴淄博劳动奖章和淄川区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2009年9月至2014年5月先后在公司任信息中心主任、审计监察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同时,王永先生目前还担任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铂克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永先生持有公司15,680,000股股份,持有公司股东淄博凯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84%的份额,王永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加荣先生之子。除前述情况外,王永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张海安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年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张海安先生同时兼任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林芝百盛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普瑞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福尔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华邦颐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恒力(北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张海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300,000股股份,现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张海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王剑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6年9月出生,学士学位。1998年8月至2001年7月任金蝶软件重庆分公司客服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13年3月供职于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账会计、总账科科长;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任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14年至今担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王剑先生同时兼任重庆华邦融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卓远汇医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重庆华邦医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重庆卓远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重庆卓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王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125,000股股份,现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除此之外,王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朱清滨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5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朱清滨先生同时担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兼山东分所、青岛分所所长,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朱清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邹健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6年9月出生,中共中央党校法学博士。邹健先生曾任中学、大学教师。曾在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工作,担任公诉人;2007年至今在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工作,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邹健先生同时担任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邹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9、田文利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69年11月出生,山东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至今在齐鲁工业大学工作,正研究馆员。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田文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鉴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4月30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决定提名张善民先生、杨慧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尚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待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17日

  附: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善民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9年2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张善民先生1992年7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技术员、工段长、技术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副经理;2006年6月至2010年1月(含未注册前筹建期)就职于淄博永大化工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生产总监。201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张善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00,000股股份,分别持有公司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淄博凯斯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8%和11.84%的份额。除前述情况外,张善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杨慧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4年12月出生,重庆理工大学毕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重庆会计青年英才。2007年至2013年5月就职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2013年6月至今就职于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管理部部长助理。201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杨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1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8日上午9:15-9:25,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二)议案的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议案1至议案8、议案10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议案11、议案12、议案1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议案1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13:30-15: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2年4月7日(含28日)前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杨紫光

  5、联系方式:0533-2275366

  6、电子邮箱:bod@ksxc.cn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三《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紫光

  电话:0533-2275366    传真:0533-2275366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55185

  2、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69。

  2、投票简称:凯盛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10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11、议案12、议案13,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三: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3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2年3月15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善民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基于2021年度公司的盈利状况,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D3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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