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2年03月08日 03:03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被担保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城嘉华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效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此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过本次预计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实施。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担保主体: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矿”)

  2、成立日期:2000年07月25日

  3、注册地址: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巴音镇

  4、法定代表人:白云鹏

  5、注册资本:36,000万元

  6、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5720199783M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铅锌矿、铜矿、硫铁矿、铁矿开采、浮选销售,各类工业产品、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技术培训与服务;出口商品目录:铅锌矿粉、铜矿粉、硫铁矿粉等五金矿产品。进口商品目录:本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矿山测量、地形测量。主要业务为铅锌矿、铜矿、硫铁矿、铁矿开采,铅锌矿粉、铜矿粉、硫铁矿粉的销售。

  8、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0、东矿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国瑞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天津国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瑞”)

  2、成立日期:2019年3月18日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426号铭海中心4号楼-3、7-505室二层

  4、法定代表人:张丽娜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8MA06K9YM2P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线、电缆经营;水泥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纸浆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橡胶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销售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0、天津国瑞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内蒙古临河新海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临河新海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河新海”)

  2、成立日期:2001年08月03日

  3、注册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工业路西侧曙光四社2号

  4、法定代表人:张耀煜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2701447892K

  7、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供暖服务;化肥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

  8、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0、临河新海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北京国城嘉华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国城嘉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嘉华”)

  2、成立日期:2018年8月29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2层101

  4、法定代表人:杭利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6MA01EBCJ65

  7、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电子产品;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会议服务;企业策划;文艺创作;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0、国城嘉华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鹏矿业”)

  2、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0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

  4、法定代表人:张云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信用代码:913411267330084485

  7、经营范围:铅、锌、硫矿开采、选矿、冶炼、电解及其合金的加工、销售;尾砂、废石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本公司三级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0、金鹏矿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方式和类型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差额补足或流动性支持等。

  2、担保类型:因日常经营需要申请信贷业务而产生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涉外及国内信用证、外币贷款、履约担保、融资租赁、供应链担保等。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授权事项和期限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本次担保预计额度,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所享有的预计担保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被担保方。

  2、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对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处于业务规模扩张时期,对项目建设资金及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从经营发展实际出发,需进一步加大融资力度,通过提供担保,解决上述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筹措项目开发资金,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增强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产业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财务风险可控,且有助于公司产业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175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00%。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该担保额度最高限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8.50%。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8175亿元,该担保额度最高限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5.50%。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26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和工作量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梁正勇:2021年,签署贵州百灵、三圣股份、国城矿业3家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金字火腿明牌珠宝天成自控纵横股份4家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太极集团、贵州百灵、三圣股份、三峡水利4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金字火腿、明牌珠宝2家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签署太极集团、贵州百灵、三峡水利3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浙江永强1家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祝芹敏:2021年,签署渝开发、国城矿业2家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复核重庆百货、科林环保、三峡水利3家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复核重庆百货、科林环保、三峡水利、东阳光科、国金证券5家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开展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因此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人员。公司将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确定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后及时披露相关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将确保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公司也将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确定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后及时披露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独立性情况。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分别为120万元和58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和工作量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3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对相关的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在审计计划编制质量、重要审计程序执行质量、重大会计问题审计、与相关各方沟通以及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独立的审计工作,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勤勉尽责地完成了相关审计任务,审计报告结论客观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就续聘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29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前归还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已于2022年3月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次),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22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世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1年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361,034,934.6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481,320,103.0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103,493.46元后,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80,112,486.73元;公司合并报表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07,541,694.34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172,211,983.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103,493.46元后,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17,511,129.63元。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回购股份和现金分红的累计金额达到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14.78%,已满足《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要求。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2022年将有多个矿山开发、产业建设与技改扩产大型项目实施,均需投入大量资金。为有效推动公司产业发展,满足上述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需要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和筹措,从而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经充分考虑上述公司发展规划、项目计划及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战略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已得到充分贯彻执行,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对照表详见公告附件,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7日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内容对照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监事会相关事项,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28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15:00-16: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李伍波先生、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张峰先生、财务总监郭巍女士、董事会秘书魏峰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意愿,提升会议交流的有效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14: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23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1年,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因此,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始终是行业内企业的发展理念与恒久使命。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仍然持续,加之变种新冠疫情接连而来,对矿山企业的基建、生产和运营均存在一定的影响。此外,2021年是全球“碳中和”元年,也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新能源产业将逐步成为实现我国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与达成“双碳”目标的主力军。伴随一系列新能源重要政策的出台,部分传统金属不断拓展新的应用领域,部分稀有金属也相继开始崭露头角。由此可见,以新能源领域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将会为有色矿产行业带来新的重要发展机遇。

  (1)主要业务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较2020年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工业硫酸业务及相关产品贸易业务,主要产品为锌精矿、铅精矿、铜精矿、硫精矿、硫铁粉、工业硫酸、次铁精矿等,主要业绩来源于有色金属采选。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产品开展相关贸易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参与度。

  有色金属资源的开发与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息息相关,公司业绩较大程度上依靠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市场价格及有色金属采选业务成本,全球经济景气度、有色金属市场供需状况、有色金属产能及库存等因素都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影响。报告期内,新冠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公司通过有效把控产品生产及销售管理,努力降低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

  (2)公司所属行业的市场地位

  多年来,公司坚持以资源为核心的经营策略,通过“内生+外延”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一方面不断苦练内功,加强对公司已有矿山的降本增效管理;另一方面,拓展国际化视野,积极寻求外部优质资源的布局机会。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宇邦矿业65%股权的收购,其所拥有的银多金属矿为目前国内备案储量最大的银矿,该矿银金属量排名亚洲第一、全球第七,具有良好的开发和增储前景。此外,公司积极推进控股股东优质资产国城实业的注入项目,其所拥有的大苏计钼矿属于国内大型钼金属矿床,具备500万吨/年采选能力并已达产达标,注入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矿产资源储量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3)公司在全行业或区域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在行业总体经济总量中的占比情况

  2021年全国锌精矿产量413.6万金属吨,公司产量4.59万金属吨,占比1.11%;全国铅精矿产量196.4万金属吨,公司产量0.65万金属吨,占比0.33%;2021年全国银产量11,633吨,公司下属企业宇邦矿业及其他子公司产量合计32吨,占比0.28%(行业数据来源:中国金属网www.metalchina.com)。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0年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国城转债”(债券代码:127019)进行跟踪评级:联合评级对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公司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

  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和承担债务方式购买国城集团持有的国城实业92%的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城实业8%的股权事项。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7日、2021年2月6日、2021年3月6日、2021年4月3日、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9日、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25日、2021年10月23日、2021年11月20日、2021年12月18日、2022年1月15日、2022年2月12日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后的进展公告》,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涉及的拟收购标的公司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截至目前,鉴于以202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国城实业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公司已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开展新一期审计工作。公司及相关各方正有序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所需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公司及交易对手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部分核心条款经过多轮磋商谈判基本达成一致。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所涉事项,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27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2年3月22日(星期二)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提案

  7、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提案

  8.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子议案

  8.0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子议案

  8.0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子议案

  8.0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子议案

  8.05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子议案

  8.06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子议案

  8.07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子议案

  (二)提案内容披露的具体情况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全体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8项提案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3月23日9: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

  4、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

  邮政编码:100070

  联  系  人:杨广琦

  联系电话:010-50955668

  传         真:010-57090060

  电子邮箱:investor@gcky0688.com

  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688”,投票简称为“国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或单位)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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