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12月14日 05:26 证券时报

原标题: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119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0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3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二〇二二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非商业银行机构融资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审议《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发行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二〇二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5、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6、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李植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分别于2021年11月24日和2021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6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13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24日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蔡韵玲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天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1一9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3项担保的合同:

  1、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安洋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洋伟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9月13日。

  2、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不可撤销及无条件保函》,为全资子公司泉州国贸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国贸”)向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2,33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1年11月10日至额度终止日。

  3、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函》,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邦通商”)向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的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前述3家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

  注: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安洋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8月30日

  注册地: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芦花路临52号

  法定代表人:罗耀煌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汽大众奥迪品牌汽车销售;销售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配件、文化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家庭用品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24,425.06万元,负债总额17,627.41万元,净资产6,797.6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63,233.96万元,利润总额2,007.21万元,净利润1,505.06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2,754.68万元,负债总额5,856.89万元,净资产6,897.79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32,708.61万元,利润总额166.49万元,净利润100.14万元。安洋伟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泉州国贸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07月19日

  注册地: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缺塘社区和平南路171号豪信汽车城E区1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汽车新车零售;汽车旧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租赁;汽车专项维修;润滑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电子设备、百货销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汽车装潢、美容服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783.93万元,负债总额700.27万元,净资产83.66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4,931.63万元,利润总额-73.29万元,净利润-73.29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088.49万元,负债总计121.63万元,净资产966.85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1,346.81万元,利润总额-116.81万元,净利润-116.81万元。泉州国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7月6日

  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兴二路57号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租赁;成品油零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50%股权,厦门大邦太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权,厦门大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464.00万元,负债总额9,644.89万元,净资产-180.8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8,374.52万元,利润总额-2,104.47万元,净利润-1,581.3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541.09万元,负债总额8,885.63万元,净资产-344.54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20,169.65万元,利润总额-163.65万元,净利润-163.65万元。大邦通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

  四、反担保情况

  安洋伟业及泉州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大邦通商通过签署反担保保证书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50,000万元+美元69,800万元。其中,2021年度新签署的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73,583.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25%,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76,416.10万元+美元69,800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04,483.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63%。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1一9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2月10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挺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二〇二二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2022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美元8.68亿元,各授信主体可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此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确定授信主体、选择金融机构、申请额度时所使用的具体品种、金额及期限等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其所在公司全权签署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签署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包括2022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美元0.24亿元,抵质押期限不超过一年,各抵质押主体可在总抵质押额度范围内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总抵质押额度内自行确定抵质押主体、金融机构、金额及期限等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签署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非商业银行机构融资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2022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在二〇二二年度向非商业银行机构融资,融资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且融资利息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业务和信托贷款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前述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融资方式、融资机构、融资额度、利息及期限等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签署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防范汇率风险,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2022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30亿美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包括2022年度新增的全资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5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折合人民币810,000万元,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160,000万元。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控股子公司需求分配对各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通过银行办理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的黄金租赁业务并配套远期定向黄金购买合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全权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公告》,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2022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期货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在日常经营中会产生临时性的资金沉淀,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二〇二二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2022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及进行证券投资,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其中:

  (1)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主要系短期保本或者低风险型产品),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债券,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除委托理财、债券投资外的证券投资,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证券投资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包括2022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开展日常交易业务。公司预计二〇二二年度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4亿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进行调剂使用。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挺毅先生、王明成先生、郭聪明先生、林瑞进先生、池毓云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单次保险期限为12个月,保额上限为1.5亿人民币,保费支出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最终选定的保险公司报价数据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地区、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将由每年8.5万元人民币/人(含税),调整至每年10万元人民币/人(含税),津贴按月发放。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同意公司制定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21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4,6-16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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