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按规披露重大仲裁等 天海防务收警示函
中新经纬11月18日电 天海防务18日晚公告称,天海防务、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楠、时任董事会秘书马锐、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毓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经检查,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及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仲裁;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
天海防务表示,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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