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11月17日 03:05 证券时报

原标题: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1-076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公司会议室。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

  邮政编码:100176。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10-58275259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晓凤女士

  联系电话:010-58275015 联系传真:010-58275259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3。

  2.投票简称:“思壮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1) 提案设置

  ■

  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请委托人在相应表决意见的格内以“○”表示意见。)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1-075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全资 子公司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雅图”)拟向珠海华润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金额3,000万元,期限12个月。由公司及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程置业”)对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2个月。

  2、关联关系

  航程置业为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航程置业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系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因中科雅图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关于公司为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2号楼1101、1102房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4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靳荣伟

  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地理信息加工处理;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 存储服务;测绘服务;档案管理技术服务;档案管理服务;档案修复;软件服务; 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劳务派遣服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中科雅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航程置业对中科雅图申请的银行项目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

  1、中科雅图此次申请融资贷款是该司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将为公司经营带来积极影响,本公司为其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2、中科雅图目前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3、此次提供担保的中科雅图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共计3,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814.82万元,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82%。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1-07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王志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志强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辞任后,王志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志强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志强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1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玥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吴玥女士,1971年10月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河南鼎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河南林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光大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

  吴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在间接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董事长等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1-074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崇香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辞任后,王崇香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崇香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崇香女士在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1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朱兴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朱兴旺先生,1986年7月出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香港公开大学。曾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朱兴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间接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董事长等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1-072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吴玥女士、王志强先生、王崇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调整,吴玥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王志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崇香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上述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吴玥女士、王志强先生、王崇香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1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振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朱兴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张振伟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曾任河南专利孵化转移中心副主任、郑州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发展公司副总经理、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省华锐光电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港置地有限公司、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河南省华锐光电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振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间接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在间接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董事长等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兴旺先生,1986年7月出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香港公开大学。曾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朱兴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间接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董事长等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1-07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郭信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王崇香女士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吴玥女士申请辞去副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补选张振伟先生、朱兴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1、 补选张振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补选张振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担任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补选朱兴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补选上述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两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以上候选董事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王志强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聘任吴玥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王崇香女士辞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聘任朱兴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四)关于放弃西安合众思壮防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公司投资设立的西安合众思壮防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防务”)的股东王党卫拟将其持有的西安防务40%股权转让给上海合和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同意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为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金额 3,000 万元,期限12个月。公司对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补选张振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补选朱兴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公司为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张振伟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曾任河南专利孵化转移中心副主任、郑州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发展公司副总经理、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省华锐光电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港置地有限公司、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河南省华锐光电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振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间接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在间接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董事长等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玥女士,1971年10月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河南鼎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河南林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光大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

  吴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在间接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董事长等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兴旺先生,1986年7月出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香港公开大学。曾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朱兴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间接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董事长等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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