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7、200017 证券简称:深中华A、深中华B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1年11月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31号众鑫科技大厦501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2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内容及范围等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本届董事会提名王胜洪先生、李海先生、姚正旺先生、孙龙龙先生、苗志国先生、郭秋泉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的要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且提名程序合法。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独立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本届董事会提名杨岚女士、张志高先生、詹奇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的要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且提名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位候选人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三号深圳世纪华源酒店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情请见于2021年11月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非独立董事简历
王胜洪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物联(福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除上述任职外,目前王胜洪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2021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2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能顺利发行,王胜洪先生实际控制的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将成为深中华的控股股东,王胜洪先生将成为深中华的实际控制人。
李海先生,1969年出生,毕业于深圳大学经济系财务会计专业。历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总监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法人代表、总裁。
除上述任职外,李海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正旺先生,1975年出生,法学学士学位。历任深圳市国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室监事、销售部副经理、法律事务部副经理、风控合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董事、董事会秘书;乐山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乐山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除上述任职外,姚正旺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龙龙先生,1973 年出生,1995 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先后在深圳市琼胶工业公司、深圳太阳管道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1999 年 5 月起入职本公司,先后任职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企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任职外,孙龙龙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苗志国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春工程学院国土资源和市场营销专业,加拿大皇家大学MBA,中国宝玉石协会宝石鉴定师,香港人力资源中心认证职经理人。曾任沈阳卓宇贸易公司市场业务经理,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业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华灵隆珠宝文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除上述任职外,苗志国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93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秋泉先生,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博士,北京理工大学工程力学学士、物理电子学硕士,深圳市孔雀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C类。2016年获得人社部留学人员择优项目资助,迄今在国际高级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2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2项,其中部分专利技术获得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WorlDiscovery的技术转化奖。现任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副研究员,江苏新澄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拓扑精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除上述任职外,郭秋泉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简历:
杨岚女士,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历任贵阳市审计局科员、珠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所长、广东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高级经理;广州证券创新投资公司投资总监、广东普金星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广东立信嘉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除上述任职外,杨岚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志高先生,1965年出生,复旦大学法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2007年至今任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任职上海电机厂技术员、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讲师、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出任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二届政协委员、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兴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丞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潍坊市奎文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君道住宅工业有限公司的董事、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除上述任职外,张志高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詹奇勇先生,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深圳市网信联动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经理助理,现任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除上述任职外,詹奇勇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17、200017 证券简称:深中华A、深中华B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1年11月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1年11月11日下午16:00在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31号众鑫科技大厦501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翔先生主持。
4、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本届监事会现提名叶一超先生、袁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1月11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叶一超先生,1982年出生,自2002年开始从事珠宝领域的研发设计营销,具备十几年的行业经验,曾任天深圳市天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婵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除上述任职外,叶一超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康先生,1979年出生,加拿大多伦多Seneca college毕业,曾任福建辰天基业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福建丰禾集团总裁。
除上述任职外,袁康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17、200017 证券简称:深中华A、深中华B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
2021年10月2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1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2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2月29日。除对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内容及范围等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的前提下,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17、200017 证券简称:深中华A、深中华B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的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17、200017 证券简称:深中华A、深中华B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现将换届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推荐同意提名王胜洪先生、李海先生、姚正旺先生、孙龙龙先生、苗志国先生、郭秋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杨岚先生、张志高先生、詹奇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以及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的要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候选人没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董事会关于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工作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叶一超先生,袁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九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非独立董事简历
王胜洪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物联(福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除上述任职外,目前王胜洪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2021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2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能顺利发行,王胜洪先生实际控制的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将成为深中华的控股股东,王胜洪先生将成为深中华的实际控制人。
李海先生,1969年出生,毕业于深圳大学经济系财务会计专业。历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总监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法人代表、总裁。
除上述任职外,李海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正旺先生,1975年出生,法学学士学位。历任深圳市国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室监事、销售部副经理、法律事务部副经理、风控合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董事、董事会秘书;乐山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乐山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除上述任职外,姚正旺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龙龙先生,1973 年出生,1995 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先后在深圳市琼胶工业公司、深圳太阳管道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1999 年 5 月起入职本公司,先后任职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企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任职外,孙龙龙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苗志国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春工程学院国土资源和市场营销专业,加拿大皇家大学MBA,中国宝玉石协会宝石鉴定师,香港人力资源中心认证职经理人。曾任沈阳卓宇贸易公司市场业务经理,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业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华灵隆珠宝文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除上述任职外,苗志国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93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秋泉先生,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博士,北京理工大学工程力学学士、物理电子学硕士,深圳市孔雀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C类。2016年获得人社部留学人员择优项目资助,迄今在国际高级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2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2项,其中部分专利技术获得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WorlDiscovery的技术转化奖。现任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副研究员,江苏新澄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拓扑精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除上述任职外,郭秋泉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简历:
杨岚女士,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历任贵阳市审计局科员、珠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所长、广东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高级经理;广州证券创新投资公司投资总监、广东普金星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广东立信嘉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除上述任职外,杨岚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志高先生,1965年出生,复旦大学法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2007年至今任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任职上海电机厂技术员、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讲师、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出任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二届政协委员、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兴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丞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潍坊市奎文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君道住宅工业有限公司的董事、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除上述任职外,张志高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詹奇勇先生,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深圳市网信联动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经理助理,现任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除上述任职外,詹奇勇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叶一超先生,1982年出生,自2002年开始从事珠宝领域的研发设计营销,具备十几年的行业经验,曾任天深圳市天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婵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除上述任职外,叶一超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康先生,1979年出生,加拿大多伦多Seneca college毕业,曾任福建辰天基业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福建丰禾集团总裁。
除上述任职外,袁康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17、200017 证券简称:深中华A、深中华B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
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本公司A、B股,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A股股东账户与B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三号深圳世纪华源酒店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名称: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6人)
3.01 选举王胜洪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选举李海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选举姚正旺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4 选举孙龙龙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5 选举苗志国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6 选举郭秋泉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3人)
4.01 选举杨岚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选举张志高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选举詹奇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2人)
5.01 选举叶一超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02 选举袁康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会议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请参阅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三)特别说明:
以上提案第2项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第3、第4、第5项以累积投票制表决。(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将有关证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特别提示: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本着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保护与会人员健康安全的宗旨,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3、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5日-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31号众鑫科技大厦501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28181666、25516998,联系传真:0755-28181009,联系人:孙龙龙、喻晓敏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7。
2、投票简称:中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提案1、提案2),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如提案3、提案4、提案5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投票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票数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15-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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