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10月09日 02:25 证券时报

原标题: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119版)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2之说明。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6年 3月17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需要,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于2016年11月、12月将上述结构性存款中的13,905.00万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江苏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于2016年12月以自有资金置换上述结构性存款中的18,900.00万元,前述转让和置换款项全部按规定进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下款项已于2017年1月12日归还至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塘市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0527501040015217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账户已销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实际投资金额高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投入该项目所致

  [注2]截止日建筑工程已完工,该项目的60台MOCVD及相应配套设备已到位并投产,整个项目已于2017年11月底建设完成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外延片及芯片产业化项目(二期)于2017年11月底完成全部建设,2017年度实现效益9,954.96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2,832.59万元,承诺效益为87,512.01万元,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20%以上。主要原因系:2018年开始,LED行业经过近10年来的高速发展后,已逐步进入成熟及平稳发展期,高速发展阶段有较多的厂商涌入,同时原有厂商也进行了扩产,造成了现阶段的供过于求的情形,公司为应对行业的竞争,调整了竞争策略以及生产计划,降低了投资项目的产销量,同时由于市场因素使售价大幅下降,导致2019年、2020年的实现效益为负数,致使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90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本次发行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在预测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时,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03,582.15万股,并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本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165,000,000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795.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490.03万元。假设2021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0年分别为:上升20%、持平、下降20%;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它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公司测算了在不同盈利假设情形下,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相比发行前或将出现一定的下降,因此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即期收益存在一定的摊薄影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及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性的分析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锂电池业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保证公司在提升生产能力方面的资金投入,有利于公司提升技术和智能化水平,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产能将进一步增长,形成更明显的规模优势,发挥公司在高倍率电池领域的优势,做大做强公司锂电池业务。同时,项目将引进先进的研发及项目管理流程,完善锂电池开发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基础材料技术的开发能力,建成国际领先的研发、生产、销售三元圆柱锂电池的锂电产业基地。

  长期而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将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有利于公司加速成为国际领先的小型动力系统锂电池供应商,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能够获得更大的优势,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现金流量正常。公司已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也具有较强合理性。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围绕主营业务展开,按照轻重缓急程度依次投向年产20亿AH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二期)、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巩固公司在现有业务领域的技术和市场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促进主业做大做强,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

  (三)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致力于人才梯队建设,不断加强研发团队人员配置,完善研发体系建设。在持续发展过程中,公司培育形成了精通管理和技术且具备战略眼光的领导团队,同时培养了大批理论知识扎实、实战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生产运营团队,公司人员储备充足。

  2、技术储备

  公司致力于持续加强研发团队人员配置与研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技术水平,形成了涵盖基础材料、工艺流程/设备、应用产品设计开发的全面技术体系,不断缩短与世界顶级对手的产品代差,以技术引领高端化、国际化进程。多年以来,天鹏电源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形成了NCM与NCA兼具的锂电池路线体系,尤其是NCA体系的电池研发及制造在国内锂电池领域独树一帜。同时,在大倍率动力锂电池上,具有领先的研发和制造能力。

  3、市场储备

  公司子公司天鹏电源在三元圆柱动力锂电池领域深耕了15年,始终聚焦小型动力电池市场。通过持续的研发和可靠的制程,公司与TTI、百得、博世等国际知名品牌工具制造商稳定合作,是国内高端工具类锂电池主要供应商,也是国内唯一全部进入全球TOP5电动工具公司供应链的小型动力电池供应商,公司市场储备充足。

  四、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股东持续创造回报,具体如下: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做大做强公司锂电池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91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绿伟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CHEN KAI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九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92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7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82.76%,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76.83万元,占最近一期(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8.21%,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锂电池业务项目建设需要,同意为子公司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鹏电源”)(含其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增加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即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80,000万元担保额度基础上,合计为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银行项目融资提供担保不超过13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1日

  法定代表人:CHEN KAI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址: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丰东路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持有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截至2021年6月30日,天鹏电源资产总额315,558.18万元,负债总额170,758.95万元,净资产144,799.23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119,903.74万元,利润总额29,679.75万元,净利润25,318.40万元。(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天鹏电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正在建设张家港锂电池二期项目。同时天鹏电源全资子公司天鹏锂能技术(淮安)有限公司正在建设锂电池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前也计划开工建设。

  天鹏电源是公司锂电池业务经营主体,业务情况良好,天鹏电源张家港二厂二期扩产项目的如期投产,将新增年化产能3亿颗,有利于部分缓解阶段性产能不足的突出矛盾。作为国内唯一持续供应国际TOP5的电动工具客户的一线供应商,有利于提升天鹏电源的综合服务能力,更好的保障客户的供应链安全。

  新产能投产后,天鹏电源的销售收入有较大的增长,同时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同步增长,公司为天鹏电源提供相应的担保,能够有力支持天鹏电源必要的经营性融资,保障锂电池业务的快速发展。天鹏电源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控制较强,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73,000万元(本次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原有有效的担保额度42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82.76%,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76.83万元,占最近一期(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8.21%,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

  公司现有对外担保余额中,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九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93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除议案11以外的议案,绿伟有限公司及昌正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将回避表决,但上述股东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塘西路456号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3.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3.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3.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3.5发行数量

  3.6限售期

  3.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3.8决议有效期

  3.9上市地点

  3.10募集资金用途

  3.1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4、《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5、《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

  7、《相关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刊登于2021年10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相关情况的公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相关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以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塘西路456号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文华 吴向阳

  联系电话:0512-58161276 传真:0512-58161233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塘西路456号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18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5

  2、投票简称:蔚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94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1)2021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2)2021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注]: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为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如按照公司最新股本103,582.1526万股计算,则2020年1-9月及2020年7-9月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为0.1697元/股、0.1005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各项业务经营状况良好,尤其是锂电池业务整体处于满产满销状态,相比上年同期业绩增长幅度很大,是公司利润的最大贡献来源。同时LED业务也扭转了上年度亏损较大的状况,实现了盈利。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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