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9月30日 03:17 证券时报

原标题: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1-054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骞先生召集、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拟补选陈桂秀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经监事会核查,陈桂秀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经董事会审核,陈桂秀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2、《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3号银川先进技术融合创新中心A座8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14时30分开始;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下午3:00。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2日。

  三、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并附签字页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加盖监事会印章并附签字页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关于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1-055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9月2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陈桂秀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8)。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1-056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现任全体监事及拟任监事发出。

  2. 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9:00时在公司8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3号银川先进技术融合创新中心)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宏斌先生召集并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高宏斌先生于2021年9月24日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因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拟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新的工作岗位不再适合其继续担任公司监事一职,特向公司提出辞去监事职务。其辞去监事一职后,仍在公司继续工作。

  因其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高宏斌先生的辞职报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高宏斌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控股股东提名陈桂秀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经监事会核查,陈桂秀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陈桂秀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陈桂秀,女,汉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群众,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

  200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现任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绩效主管。

  其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

  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3条所列情形。

  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陈桂秀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

  2、《关于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1-057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并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情况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高宏斌先生的辞职报告。因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拟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新的工作岗位不再适合其继续担任公司监事一职,特向公司提出辞去监事职务。高宏斌先生辞去监事一职后,仍在公司继续工作。

  因其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高宏斌先生的辞职报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高宏斌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宏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高宏斌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其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提名陈桂秀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陈桂秀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期同第五届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补选公司监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监事会核查,陈桂秀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陈桂秀女士简历:

  陈桂秀,女,汉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群众,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

  200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现任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绩效主管。

  其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

  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3条所列情形。

  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陈桂秀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

  三、备查文件

  1、高宏斌先生的辞职报告;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1-058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公司监事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拟补选陈桂秀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14时30分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起至2021年10月15日下午3:00止,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拟补选的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3号银川先进技术融合创新中心A座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及《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本提案不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参会预约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1:30, 14:30-17:00。

  2、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3号银川先进技术融合创新中心A座9楼。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其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等原件办理现场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其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但在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传真:0951-5673796;

  邮政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3号银川先进技术融合创新中心A座9楼(信函上请注明“青龙管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750002。

  4、注意事项

  (1)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下列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①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②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③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⑤B股境外代理人;

  ⑥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公司”);

  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本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及申请数字证书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各项费用自理。

  6、会议咨询: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范仁平、王天骄

  电话:0951-5070380;5673796

  传真:0951-5673796

  7、《表决票》格式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回执》格式详见附件四。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457,投票简称:“青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青龙管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股东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

  持 股 数 (股): 股权登记日 2021年10月12日

  授权代理人姓名: 证件号码:

  ■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按弃权处理。

  2、如对总议案和各子议案均进行了表决,以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议案视为与总议案表达了相同的表决意见。

  3、参会但未提交的表决票,其各项数据均不计入统计结果。

  4、股东代表须严格按照授权委托书中的表决意见进行表决,更改授权委托表决意见的行为无效。

  投票人签字:

  2021年 月 日

  附件三: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于2021年10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现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出席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委托书所示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未作具体表决指示的提案,被委托人可行使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或弃权,本人对其做出的表决意见均予以认可。

  ■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按弃权处理。

  2、如对总提案和具体提案均进行了选择,以总提案授权指示为准。

  3、单位委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有效期: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回 执

  截止2021年10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 持有“青龙管业”(002457)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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