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4月27日 06:23 证券时报

原标题: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200706 证券简称:瓦轴B 公告编号:2021-09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包括轴承、轴承零配件、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制造与销售;轴承维修、保养及技术服务;机械设备和房屋的租赁;轴承和相关机械设备及计量仪器、仪表的检测。

  公司具有较强的生产制造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广泛服务于铁路、汽车、冶金、矿山等各个行业和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董事会监督并支持公司管理层深入贯彻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球市场供需变化的机遇,在国内宏观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加、市场竞争更趋激烈等各种不利因素下,坚持以全面提升运营质量和产品质量为中心,向产品使用者提供更高性价比、高品质产品,以“六个凡事”和“四定”为原则,努力把公司打造成最具品质和实力的自适应组织,实现员工、合作伙伴、企业共同成长。不断强化公司各项管理,抓住每一次难得的市场及各种发展机遇,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坚持“质量为先”战略,增强公司竞争力,为实现理想的经济效益及公司发展做好各项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亦面临新的发展挑战,轴承行业中高端轴承供应不足,中低端轴承严重过剩,原材料辅料成本大幅上升,给轴承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人工成本攀升、盈利空间收窄的矛盾依旧突出;企业竞争环境更加炽热;客户需求更加多元化,为生产组织带来不小的难度,公司2020年运营质量不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91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0.20%;净利润亏损38,023万元。截止 2020 年末,公司的总资产为31.3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加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14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3.63%。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净利润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一)减值损失

  各项减值损失共计发生29498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发生224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发生27254万元),同比上升23023万元。具体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

  ■

  2、资产减值损失

  ■

  (二)销售费用21022万元,同比增长5128万元,主要是:职工薪酬增长和计提主轴产品赔偿金。

  (三)管理费用9396万元,同比增长3074万元,主要是因组织机构调整,今年6家分厂设立为分公司,相应的管理人员费用2384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去年记在制造费用中。

  (四)财务费用4343万元,同比增长772万元,主要是汇兑损失同比增加。

  (五)研发费用22755万元,同比增长9531万元,主要是大型产品研发项目研发材料大幅增加。今年研发投入材料16287万元,同比增加6814万元。占比74%,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 22 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本集团在编制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本集团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不予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1-13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9:30时在瓦轴集团办公大楼100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视频会议)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军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2名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11票,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11票,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228,430.5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1,379,956.97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8,848,473.59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减付2019年度向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32,208,000.0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1,056,473.59元。

  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所需,经公司研究决定: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分红派息,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表决结果:有效票11票,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21年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有效票11票,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票11票,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军、张兴海、陈家军、孙娜娟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7.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11票,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 11票,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 11票,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7万元人民币/年(包括食宿费、交通费等代垫费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3万元人民币/年(包括食宿费、交通费等代垫费用)。

  10.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11票,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决算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有效票11票,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11票,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含协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7 票,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军、张兴海、陈家军、孙娜娟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14.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11票,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11票,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11票,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温波先生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王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候选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11票,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听取了如下事项:

  1.审计委员会2020年履职情况报告

  2.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6、9、13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2、6、7、8、9、12、13、16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请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议案1、2、3、4、5、6、9、12、14、15、16待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5、6、7、8、9、10、12、13、15、17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0年度审计报告;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独立董事意见;

  6.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王岩女士简历

  王岩女士,1963年出生,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198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经济法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起,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王岩女士担任过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卸任)、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卸任)、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在任)、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任)。兼职情况: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大连市人民调解协会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大连市消费者协会,普兰店市政府,大连市政府依法治市办公室法律顾问;大连,鞍山,本溪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律师;历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学部主任,法学院副院长。

  王岩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有必备的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的资格。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1-20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

  B股股东应在 2021年5月11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4日下午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北共济街一段1号,瓦轴集团办公楼10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3.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6.2021年财务预算

  7.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1 年 4 月15日、 4 月27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北共济街一段1号,瓦轴集团办公楼905室,公司投资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络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投资证券部

  联系人:柯馨 庄金玲

  电话:0411-62198236、62198238

  传真:0411-62198333

  邮编:11630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6;投票简称:瓦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

  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1-14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15:00,在瓦轴集团公司1004会议室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

  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

  4.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世成主持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21年财务预算;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合理、完整、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纳入评价范围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是有效的。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决算报告(未经审计);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含协议);

  监事会认为:此交易事项是按照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的,公平、客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审议程序进行操作,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1-19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瓦房店市政府逐步开展工业企业“办证难”专项行动,要求各企业梳理在瓦房店地区在土地使用、不动产建设方面存在的没有证件、手续问题,政府给与集中解决。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要求土地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一致。

  瓦房店轴承精密锻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密锻压”)厂房所属土地为本公司所有,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故拟将涉及的房屋以评估值1,223.22万元(含税)购入,从而达到土地与厂房权属统一的目的,以便于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2.此次交易的对方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瓦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3.此次关联交易经本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刘军、张兴海、陈家军、孙娜娟在审议该事项时进行了回避,其余七名董事对该事项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及“独立董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条之(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比照本规则9.7条的规定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涉及关联交易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3%,不构成“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

  1.企业名称:瓦房店轴承精密锻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2445万元

  3.法定代表人:隋玉田

  4.企业类型:国有企业

  5.注册地:辽宁省瓦房店市

  6.经营范围:锻件产品加工;机械零部件加工;锻造设备维修;锻件退火;锻造工艺设计;销售金属材料;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吊装。

  7.近一年财务情况

  经审计的2020年财务情况:总资产为54913万元,净资产为13366万元,营业收入5.84亿元,净利润 -1311万元。

  8.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下转B49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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