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04月09日 02:34 证券日报

原标题: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68          股票简称:荣丰控股           编号:2021-013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1年4月26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4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顶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签署重庆市南岸区慈母山项目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庆荣丰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马鞍山农商行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9日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马鞍山农商行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2日、4月23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3层荣丰控股

  联系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传真:010-51757666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68

  投票简称:荣丰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4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2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重组的具体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宁湧超、长沙文超、新余纳鼎、盛世达、农银高投(湖北)债转股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农银高投”)、湖北高投云旗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旗科技”)(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芜湖东旭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宇医疗”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盛世达、宁湧超、重庆和亚化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和亚”)拟设立的和亚化医医疗器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和亚基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因相关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荣丰控股;证券代码:000668)自2020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2020年5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因公司正在根据相关规定编制本次交易方案,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8日开市起复牌。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二、本次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20年6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由于公司需完成对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且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需要一定时间,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9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2020-048、2020-049)。

  2020年7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及本次交易的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鉴于资本市场及房地产行业政策环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宜再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各方经审慎研究并协商一致,对本次交易的方案进行一定的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为上市公司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盛世达持有标的公司的全部30.15%股权、以现金0.60亿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和优先认缴权。此外,长沙文超、新余纳鼎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全部45.23%股权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上市公司。上述交易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0年7月11日、2020年8月8日、2020年9月11日、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2月10日、2021年1月9日、2021年2月9日、2021年3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2020-064、2020-070、2020-074、2020-099、2021-002、2021-006、2021-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交易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本次资产重组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有序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所需的各项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1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12月31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荣丰”)与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重庆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北京荣丰将持有的重庆荣丰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荣丰”、“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保利重庆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0-110)。

  原协议签署后,重庆荣丰在项目申报方案征求林业部门意见时,获知目标地块内存在自然保护地(以下称“受限土地”),受限土地在取得林业部门审批同意之前不能进行开发建设。根据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荣丰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慈母山温泉项目红线内相关问题的复函》(以下称“复函”):目标地块涉及的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应经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现已纳入南岸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优化预案由重庆市林业局组织申报,具体审批时间以国家批复为准。项目共有59,379平米暂时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经各方协商一致,对原协议进行补充。

  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庆市南岸区慈母山项目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丙方:重庆荣丰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丁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根据原协议约定,目标公司项下土地占地面积为187,147平米,股权及债权总对价为1,210,411,906.45元(大写:壹拾贰亿壹仟零肆拾壹万壹仟玖佰零陆元肆角伍分)。由于受限土地包含的4个地块占地面积共59,379平米暂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因此在总对价中扣除38,405 万元(大写:叁亿捌仟肆佰零伍万元整)暂不支付,其余款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支付。

  二、本协议各方同意对原协议中约定的交易路径和股权收购款支付方式作出调整,修改原协议第四条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就“交易路径及步骤”重新约定如下:

  1、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目标公司交割,具体义务如下:

  (1)甲方、目标公司负责完成目标公司股权收购及章程、董事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目标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最终使得乙方成为经工商登记合法持有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股东;

  (2)甲方、乙方、目标公司同意自目标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即目标公司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之日)申请重新刻制目标公司印章(含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项目章等印章),重新刻制的目标公司印章由乙方或乙方指派的人员负责管理;

  (3)甲方及目标公司将目标公司财务会计账簿、U盾、目标公司持有目标地块的权利证书、批准文件、合同文件、往来文件及目标公司档案资料原件、复印件移交给乙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现场移交目标地块;

  (4)甲方及目标公司应当将目标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交付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予以管理,并协助乙方前往银行办理目标公司预留印鉴章变更手续和账户支付密码等变更手续。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1)马鞍山农商行同意丁方提前归还《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约定的贷款本金及全部利息不高于369,334,415.83 元(大写:叁亿陆仟玖佰叁拾叁万肆仟肆佰壹拾伍元捌角叁分)的还款确认书;

  2)丁方、马鞍山农商行同意协助目标公司在还款后7个工作日内解除目标地块抵押权担保及免除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的承诺书。

  2、在完成目标公司交割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目标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于缴纳目标地块土地出让综合价款,最终金额以政府相关部门缴款通知书为准。在土地出让综合价款缴纳并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完成与目标公司签署修订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在目标公司签署修订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4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目标公司提供股东借款369,334,415.83元(大写:叁亿陆仟玖佰叁拾叁万肆仟肆佰壹拾伍元捌角叁分)。收到上述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向甲方偿还股东借款本金312,140,958.74元(大写:叁亿壹仟贰佰壹拾肆万零玖佰伍拾捌元柒角肆分)及部分利息57,193,457.09元(大写:伍仟柒佰壹拾玖万叁仟肆佰伍拾柒元零玖分)。

  4、在目标公司偿还上述贷款本息369,334,415.83元(大写:叁亿陆仟玖佰叁拾叁万肆仟肆佰壹拾伍元捌角叁分)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完成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号:106D房地证2012字第00057号)解除抵押权担保的手续以及马鞍山农商行免除目标公司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的手续。

  5、在目标地块签署修订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按照修订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目标地块除受限土地外的5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6、在取得目标地块修订后的除受限土地外的5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目标公司收到上述利息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目标公司提供股东借款211,077,490.62元(大写:贰亿壹仟壹佰零柒万柒仟肆佰玖拾元陆角贰分)。在收到上述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向甲方偿还剩余借款利息211,077,490.62元(大写:贰亿壹仟壹佰零柒万柒仟肆佰玖拾元陆角贰分),目标公司所负担的对甲方的债务全部结清。

  7、在取得目标地块修订后的除受限土地外的5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满18个月与取得目标地块首批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孰早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117,097,973.10元(大写:壹亿壹仟柒佰零玖万柒仟玖佰柒拾叁元壹角整)。

  8、在取得目标地块修订后的除受限土地外的5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满24个月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128,850,120.45元(大写:壹亿贰仟捌佰捌拾伍万零壹佰贰拾元肆角伍分整)。

  9、在不改变目标地块边界红线及退距范围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取得同意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政府批复(包括政府同意将南山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线调整至目标地块红线范围以外的审批文件以及同意自然保护地内林地占用的审批文件)并协助目标公司取得4个受限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部分股权收购款38,405万元(大写:叁亿捌仟肆佰零伍万元整),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本协议或原协议约定的股权对价和债权对价。若在除受限土地外的5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对应土地完成项目利润结转清算后,甲方仍未能取得上述审批文件,则双方确认目标公司的股权收购款为24,595万元(大写:贰亿肆仟伍佰玖拾伍万元整),剩余的股权收购款38,405万元(大写:叁亿捌仟肆佰零伍万元整)不再支付。4个受限土地的后续处置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办法。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根据目前客观情况,对原协议作出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3. 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荣丰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慈母山温泉项目红线内相关问题的复函。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0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

  马鞍山农商行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事项尚需提交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农商行”)开展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等相关业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资金管理计划,预计2021年度在马鞍山农商行办理包括存款、贷款、结算及相关业务的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6亿元。

  2.公司财务总监吴庆担任马鞍山农商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马鞍山农商行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吴庆担任董事的企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马鞍山农商行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内容进行审议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红旗南路1659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金辉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783084721C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2.历史沿革及财务数据

  马鞍山农商行是全国首家地市级农村商业银行,2005年12月,由马鞍山农村信用社改制成全省首家农村合作银行,也是全国第一家地市级农村合作银行;2009年,再由农村合作银行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马鞍山农商行注册资本15亿元,共设58个网点,在合肥、淮北、宣城、宿州、蚌埠、滁州、黄山市设立了其他9家省内分支机构,在全国发起设立了21家新华村镇银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马鞍山农商行总资产6,546,112.56万元,净资产566,085.03万元,营业收入156,964.30万元,净利润68,606.54万元。

  3.经查询,马鞍山农商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业务范围:

  (1)公司在马鞍山农商行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2)公司在人民币6亿元的额度内接受马鞍山农商行提供的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贷款、上下游供应链融资、银行保函、结构化融资、票据融资等,享受同行业优惠利率。

  (3)公司投资马鞍山农商行短期理财产品季末余额不超过6亿元。

  (4)公司在6亿元额度范围内通过马鞍山农商行办理委托贷款等中间业务服务,中间费率享受马鞍山农商行同行业优惠费率。

  (5)除上述业务以外,授权公司在6亿元额度范围内接受马鞍山农商行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以及为马鞍山农商行提供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咨询、投资、管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1.公司在马鞍山农商行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 马鞍山农商行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业务综合定价(收费)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整体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

  3.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马鞍山农商行开展存款、贷款、结算等相关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马鞍山农商行各项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马鞍山农商行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0,585,823.28元。

  2. 2019年12月2日,公司与马鞍山农商行签订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额度为4亿元人民币,期限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荣丰以持有的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组团F分区慈母山地块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2020年度,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向相关债权人贴现金额为人民币369,759,931.88元。

  3. 2019年11月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与马鞍山农商行签订了综合楼建设工程委托管理合同,负责对马鞍山农商行综合楼项目实施管理,服务费99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公司在马鞍山农商行办理各类存款、贷款、结算等相关业务属于正常商业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存款利率和结算费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马鞍山农商行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在马鞍山农商行办理各类存款、贷款、结算等相关业务,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遵循了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9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6日以电话联系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重庆市南岸区慈母山项目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重庆慈母山项目地块内存在自然保护地(以下称“受限土地”),受限土地暂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公司同意对原协议进行补充,与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重庆市南岸区慈母山项目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庆荣丰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重庆荣丰股权转让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马鞍山农商行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资金管理计划,预计2021年度与马鞍山农商行发生包括存贷款、结算等相关业务,额度不超过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马鞍山农商行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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