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3日 02:4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意见

  1、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2、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合法合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是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 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3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并于2021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曙光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蒲加顺先生、沈跃华先生、李宏伟先生、郭小康先生、方晓先生、喻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将采用累计投票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汪寿阳先生、张红梅女士、郑万青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红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本次决议通过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一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将采用累计投票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了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以及配套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及完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将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备案。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章程》(2021 年 3 月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1 年 3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 年 3 月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1年3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蒲加顺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9年11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9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所长,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兼任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历任中国北方工业湛江公司工程商务总代表,北方爆破工程公司工程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北方诺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江阳爆破公司董事长、新疆江阳爆破公司董事长、ARC庆华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蒲加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除此之外,蒲加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跃华先生:中国国籍,男,1962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新疆天河化工厂车间副主任、技术设备科科长、机动车间副主任、经贸公司经理,新疆塔北碳黑厂经营销售科科长,新疆天河化工厂副厂长,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沈跃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6.47%的股权,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宏伟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8年5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7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历任中国北方化学工业总公司凯明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北方化学工业总公司市场一部、市场开发部副经理。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贸易部经理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兼贸易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方特种能源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李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郭小康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1年12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7月在职毕业于中央党校,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历任西安北方庆华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财务审计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西安北方庆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兼任党支部书记,特能集团财务部部长、党支部书记,财务金融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等职务。郭小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晓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2年7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4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历任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业务经理、万宝矿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刚果(金)富利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刚果(金)科米卡矿业公司董事长,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信息资源部主任、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方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喻波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0年10月生,1992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2003年7月毕业于澳大利亚北领地大学(全日制),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曾在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浙江商业银行、上海华特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历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副董事长,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等职务。喻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汪寿阳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58年7月生,江苏东台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现为中国科学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经济学家,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曾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常务副主任、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等职务。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红梅女士:中国国籍,女,汉族,1970年7月生,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司法鉴定人(司法会计鉴定)、基金从业资格。现任新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历任新疆国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新疆神华中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甘泉堡神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行政总监、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郑万青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时,兼任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成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2016年11月至今,任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2017年12月至今,任浙江德宝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非上市公司);2017年9月至今,任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2018年7月至今,任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3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3日(周二)下午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7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4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选举蒲加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沈跃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李宏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郭小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方晓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选举喻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选举汪寿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张红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郑万青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3.1选举陈现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2选举佟彦军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特别说明:

  1、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1至议案13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议案4、议案10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8所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议案11、议案12、议案13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第11-13项时,将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 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2名非职工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拥有的选举票数。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4月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登记地址: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邮政编码:230088,传真:0551-65862577。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东升

  联系电话:0551-65862589

  传    真:0551-65862577

  邮    箱:zhangds985@dunan.cn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6

  2、投票简称:江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1、议案11、议案12、议案13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票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6的乘积数。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票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3的乘积数。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票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2的乘积数。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票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票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对应的空格内打“√”,则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2、对于其他议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3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蒲加顺先生、沈跃华先生、李宏伟先生、郭小康先生、方晓先生、喻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汪寿阳先生、张红梅女士、郑万青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张红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汪寿阳先生、张红梅女士、郑万青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声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蒲加顺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9年11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9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所长,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兼任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历任中国北方工业湛江公司工程商务总代表,北方爆破工程公司工程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北方诺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江阳爆破公司董事长、新疆江阳爆破公司董事长、ARC庆华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蒲加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除此之外,蒲加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跃华先生:中国国籍,男,1962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新疆天河化工厂车间副主任、技术设备科科长、机动车间副主任、经贸公司经理,新疆塔北碳黑厂经营销售科科长,新疆天河化工厂副厂长,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沈跃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6.47%的股权,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宏伟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8年5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7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历任中国北方化学工业总公司凯明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北方化学工业总公司市场一部、市场开发部副经理。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贸易部经理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兼贸易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方特种能源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李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郭小康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1年12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7月在职毕业于中央党校,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历任西安北方庆华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财务审计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西安北方庆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兼任党支部书记,特能集团财务部部长、党支部书记,财务金融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等职务。郭小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晓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2年7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4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历任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业务经理、万宝矿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刚果(金)富利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刚果(金)科米卡矿业公司董事长,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信息资源部主任、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方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喻波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0年10月生,1992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2003年7月毕业于澳大利亚北领地大学(全日制),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曾在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浙江商业银行、上海华特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历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副董事长,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等职务。喻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汪寿阳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58年7月生,江苏东台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现为中国科学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经济学家,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曾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常务副主任、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等职务。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红梅女士:中国国籍,女,汉族,1970年7月生,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司法鉴定人(司法会计鉴定)、基金从业资格。现任新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历任新疆国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新疆神华中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甘泉堡神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行政总监、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郑万青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时,兼任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成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2016年11月至今,任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2017年12月至今,任浙江德宝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非上市公司);2017年9月至今,任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2018年7月至今,任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3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现河先生和佟彦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现河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3年11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7月毕业于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中国兵器258厂光学车间副主任、主任、主任兼党支部书记,258厂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正职待遇)、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党委书记;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正职待遇)、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方激光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陈现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除此之外,陈现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佟彦军先生:中国国籍,男,蒙古族,1972年2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7月毕业于华北工学院,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安瑟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辽宁华丰化工厂安全监察处副处长、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民爆器材管理办公室业务员、北京北方诺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陕西北方民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兵器科技带头人等职务。佟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除此之外,佟彦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711号],以非公开方式向8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259,2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4,540,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34010026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

  注:

  1.根据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民爆智慧工厂项目”实施的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向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向科”),实施地点相应由安徽省宁国市变更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变更的具体事项包括:一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安徽向科,二是实施地点相应由安徽省宁国市变更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

  2.根据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2019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

  3.根据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及“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并将四个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本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民爆智慧工厂项目”、“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危化物流运输能力扩建项目”、“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砂石骨料场建设项目”已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四个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060.0916万元,对应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5,327.066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4,836.4083万元,利息收入为322.2212万元,理财收益94.0333万元,含募集资金总账户余额74.4034万元,共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95,454.08万元的5.58 %)。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因该事项经审议后,至开户银行处理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具体金额以实施时账户实际金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项目资金。此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体项目资金节余原因如下:

  1、民爆智慧工厂项目

  (1)为了响应安庆市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安徽向科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整体搬迁建设。结合本次生产点整体搬迁的契机建设民爆智慧工厂项目,安徽向科化工有限公司搬迁为政策性搬迁,并与安庆市政府相关机构签订老厂区土地收购补偿协议。该项目部分设备采购使用了部分政府补偿资金,使用金额共计约720万元。

  (2)安徽向科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整体搬迁建设过程中,新建的智能化生产线系统优化了其仓储物流转运效率,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民爆智慧工厂的子项目智能仓储系统未重复建设,节约资金共计约987万元。

  (3)已采购设备尚有部分尾款及质保金合计约120.90万元尚未支付,项目结项后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2、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危化物流运输能力扩建项目

  (1)截止2020年12月底,已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炸药混装车6辆,危险品运输车24辆,乳胶基质车1辆。已采购车辆中,质保金合计约67.9万元尚未支付,项目结项后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2)危货物流管理系统已正式使用并趋于稳定,现有运输能力能够满足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3、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已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设备采购款537.25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江南化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则,此部分资金不满足置换条件,未置换为募集资金支付。

  (2)已采购设备中尾款及质保金合计约281.48万元尚未支付,项目结项后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砂石骨料场建设项目

  此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主要为账户结息。

  5、募集资金总账户结息

  此项目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存入公司杭州银行合肥分行(账号:3401040160000229667)时产生的利息,该账户一直未注销,相关利息一直在滚动产生利息。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5327.066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将注销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毕之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入完成。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专项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民爆智慧工厂项目”、“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危化物流运输能力扩建项目”、“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砂石骨料场建设项目”已建成投产,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公司将部分公开增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5327.066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账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江南化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南化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江南化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江南化工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江南化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江南化工发展需要。本保荐机构对江南化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承诺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2、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宁国市江南油相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油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江南易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易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

  3、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爆破”)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

  4、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江南油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为1年,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新疆易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为1年,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同意公司为江南爆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为1年,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省宁国市江南油相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7790945137

  公司住所:宁国市港口镇北河桥

  法定代表人:匡立文

  注册资本:200万元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乳化剂(聚异丁烯丁二酰亚胺系列无灰分散剂)生产、销售;分散剂、地蜡、石蜡、松香、工业用洗涤剂销售;钢材、水泥、耐磨材料销售;光伏发电及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江南油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2、新疆江南易泰建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XP2M7K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1110号

  法定代表人:刘露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8-04-24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建筑用砂露天开采;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江南易泰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3、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664217720T

  公司住所:宁国市山门北路汇丰花苑东区1008.2008.3001-3008号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7-07-13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土石方、地基与基础、道路、桥梁、隧道、地下、水下爆破作业、特种爆破、建筑物控爆);爆破技术咨询服务;爆破效应测试;为矿山企业提供采矿委托管理和咨询服务,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爆破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矿山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建筑物人工、机械拆除及建筑物垃圾的处理;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江南爆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9.53%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授信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江南油相、新疆易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江南爆破拥有绝对控股地位,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及业务开展的需求,有效保障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上述子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8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356.5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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