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0月30日 03:14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富春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娄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玉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汉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意向协议的议案》,并于当日与汉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成能源”)签署意向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汽车工贸”)将通过联交所公开挂牌出售所持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东风”)25%股权,汉成能源承诺将依法依规参与汽车工贸转让深圳东风25%股权项目,按照不低于汉成能源受让东风特商50%股权成交价的1/2,同时不低于汽车工贸选聘或认可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受让目标股权。

  截至2020年6月末,汽车工贸对深圳东风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人民币4498.88万元。基于本协议中汉成能源向汽车工贸提出收购深圳东风股权的意向,如本公司出售深圳东风25%股权,将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产生相应影响,具体金额需以公司评估价格及公开挂牌产生的最终成交价格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签署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证券简称:特力A、B 公告编号:2020-045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九次正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0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九届董事会第九次正式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境内、外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境内、外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20-047;《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第九次正式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证券简称:特力A、B 公告编号:2020-046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境内、外版),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是: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境内、外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证券简称:特力A、B 公告编号:2020-048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九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公司拟不再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就解聘及相关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团队在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勤勉、尽责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5万元,合计70.5万元。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合伙期限:2013年12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软件开发。

  资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证书序号:0011869、证书号:18)。

  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注册会计师860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全所共有2,800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770余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巧仪,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20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先后为特发信息(维权)(000070)、沙河股份(000014)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学春,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0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先后为深圳机场(000089)、深赛格(000058)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三)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总收入共计105,77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9,691.54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45,557.89万元),为210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诚信记录

  截至披露日,近3年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变更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换审计机构事宜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故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0年10月29日,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正式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正式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函。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B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正式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A、B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1月9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0年11月4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大会提案情况

  ■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2)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分别刊登在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3日9:00-17:00。

  3、登记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人:刘梦蕾,电话:(0755)88394183;公司传真:(0755)83989386 ;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四楼。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第九次正式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0025”,投票简称为“特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代为行使委托权限内的表决权。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会议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中划“√”。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券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20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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