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 06:3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月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贝宇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94,550.02万元,增长177.13%,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带来的资金流入及融资借款增加所致;

  2、存货比期初减少69,150.16万元,下降50.87%,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时尚小镇项目开发成本结转至投资性房地产、结转销售成本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9,014.24万元,下降53.24%,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4、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2,837.23万元,增长30.14%,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比期初减少22,684.14万元,下降52.87%,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6、合同负债比期初增加10,500.95万元,增长89.08%,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预收物业销售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2,465.36万元,下降80.68%,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计提的2019年度奖金发放所致;

  8、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减少24,546.5万元,下降42.77%,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保证金减少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32,755.47万元,增长74.75%,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10、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30,028.25万元,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1、长期应付款比年初增加6,882.00万元,增长63.48%,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增加项目往来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2,955.24万元,下降30.41%,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受疫情影响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减少导致对应的税金及附加减少;

  2、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629.84万元,下降41.86%,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营销活动费用支出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40.86万元,下降70.35%,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同比债券、银行借款对应的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805.09万元,下降37.31%,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同比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1,131.85万元,下降75.01%,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同比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41,950.20万元,下降45.88%,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营业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1,994.20万元,增长40.07%,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以现金方式购建长期资产同比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2,165.19万元,增长36399.69%,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偿还债务金额同比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与有限责任公司《RPKPROM》(俄罗斯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Gorizont》(地平线有限责任公司)以及 Sberbank(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就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开发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本公司与地平线有限责任公司拟于莫斯科投资设立一家管理公司负责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运营事项,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设立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因莫斯科市场系公司首个海外拟试点市场,在运营模式等方面的经验有待提高,公司仍未与合作方就具体合作的形式、出资金额等重要问题达成一致,尚未与合作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尚无其他进展。

  2、根据公司与山东海那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那公司”)以及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皮革城公司”)签订的《关于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海那公司地块之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并经公司2019年3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批准,就济南海宁皮革城合作事宜予以调整。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1日和2019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签署济南海宁皮革城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以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9年已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尚未完成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工作。

  3、根据2020年1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拟与鸿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恒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调整成都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开发内容和开发模式,将项目建设内容由创意总部楼等调整为万朵城文商体旅综合体项目,开发模式调整为合作开发。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调整成都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开发相关事宜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已完成上述合资公司设立,并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4、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与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由上述三方或其指定下属子公司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就生态绿色、健康养老、医疗服务、农业旅游、教育培训、科创孵化等领域开展投资合作,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合作各方正积极开展相关考察、调研活动,就相关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商谈。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16.27%股权项目”、“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智慧市场项目”。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55,836.06万元。

  (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一: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

  根据2015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出资80,985.00万元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其中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根据公司子公司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与湖北金联民生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收购价款最终为79,338.59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7月11日办妥受让房产的权证。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8,432.76万元。

  (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二: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16.27%股权项目

  根据2015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4,686.00万元用于收购吴应杰、陈品旺持有的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16.27%股权。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5年7月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686.00万元。

  (3)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三: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资126,667.00万元,已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根据2015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2,451.20万元用于开发建设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工程已全部完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8,782.68万元。

  (4)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四:智慧市场项目

  根据2015年5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智慧市场项目。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34.62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月明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0-04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0年10月27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10月1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月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11月16日在浙江省海宁市皮革城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0-044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

  为满足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额度为准;

  2、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3、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超短融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4、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承销商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新项目、新业务的投入以及偿还存量债务等;

  8、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额度为准;

  2、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3、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超短融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4、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偿还存量债务以及补充自身流动资金等;

  8、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实施,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时机、承销方式及发行对象选择等具体事宜,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

  2、决定并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并经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六、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0-04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 9∶15至11月16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20年11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以上议案(一)、议案(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一)、议案(二)均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编码

  ■

  四、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1月11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证券法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雯婷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0573-87217999

  电子邮箱:pgc@chinaleather.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证券法务部

  邮编:3144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4”,投票简称为“海皮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股东: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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