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年09月09日 03:07 证券时报

原标题: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2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8日北京时间10:00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0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普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目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经公司与战略投资者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地投资”)沟通,宝地投资自愿放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为此,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前期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王继利先生回避表决,由4位与会的非关联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期限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胡晓玲,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6.52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2020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前的总股本74,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5元。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16.465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98.72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为:

  ■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注销股票等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将全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得转让。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由于本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王继利先生回避表决后,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有效表决权为4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分析和讨论,编制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王继利先生回避表决后,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有效表决权为4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公司与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方案调整的要求,宝地投资不再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公司与宝地投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胡晓玲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方案调整的要求,胡晓玲与公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王继利先生回避表决后,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有效表决权为4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胡晓玲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普宇、胡晓玲目前共计持有本公司49.29%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普宇、胡晓玲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1.24%,导致胡晓玲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本次发行对象胡晓玲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胡晓玲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王继利先生回避表决后,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有效表决权为4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0年9月24日北京时间14:5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8日北京时间12:00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 5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0年9月3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绍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方案内容: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期限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胡晓玲,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6.52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2020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前的总股本74,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5元。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16.465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98.72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为:

  ■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注销股票等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将全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得转让。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由于本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编制的《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充分说明了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的目的和必要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事项;报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保障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公司与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方案调整的要求,宝地投资不再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公司与宝地投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胡晓玲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方案调整的要求,胡晓玲与公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胡晓玲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普宇、胡晓玲目前共计持有本公司49.29%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普宇、胡晓玲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1.24%,导致胡晓玲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本次发行对象胡晓玲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胡晓玲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共计1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故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北京时间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9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凡持有本公司股票,且于2020年9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胡晓玲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提案编码

  表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

  3.登记时间:2020年9月23日北京时间10:00-18: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高翔、邓微薇

  联系电话:0991-3792613

  传真:0991-3792602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52号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0

  2.投票简称:天顺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持有股份的性质:A股普通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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