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7月11日 05:59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0-047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上午9:15至2020年7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建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6日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人,代表股份36,423,9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185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总数36,172,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84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1,6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17%。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3人,代表股份251,6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201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423,904股,其中同意36,172,235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1%。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669股,同意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张建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孙政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423,904股,其中同意36,172,235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1%。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669股,同意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孙政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阮志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423,904股,其中同意36,172,235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1%。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669股,同意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阮志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建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423,904股,其中同意36,172,235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1%。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669股,同意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张建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郭晋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423,904股,其中同意36,172,235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1%。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669股,同意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郭晋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涂成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423,904股,其中同意36,172,235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1%。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669股,同意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涂成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胡春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423,904股,其中同意36,172,235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1%。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669股,同意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胡春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霍丙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423,904股,其中同意36,172,235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1%。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669股,同意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霍丙忠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唐万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423,904股,其中同意36,172,235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1%。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669股,同意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唐万林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选举的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苏海燕女士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2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2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0-048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10日以口头、电话等方式发出,所有董事均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经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新一届成员,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张建军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孙政民先生、胡春明先生。

  (2)审计委员会:郭晋龙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涂成洲先生、张建飞先生。

  (3)提名委员会:胡春明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涂成洲先生、张建军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涂成洲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郭晋龙先生、阮志毅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20年6月24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张建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聘任阮志毅先生、王志阳先生、张建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王志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建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经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黄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经理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罗盛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经理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发展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内容详见2020年7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10日以口头、电话等方式发出,所有监事均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共同推举霍丙忠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霍丙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经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经理。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张建军先生(董事长)、孙政民先生、阮志毅先生、张建飞先生;

  2、独立董事:涂成洲先生、胡春明先生、郭晋龙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张建军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孙政民先生、胡春明先生。

  2、审计委员会:郭晋龙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涂成洲先生、张建飞先生。

  3、提名委员会:胡春明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涂成洲先生、张建军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涂成洲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郭晋龙先生、阮志毅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霍丙忠先生(监事会主席)、唐万林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苏海燕女士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监事任期三年,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经理情况

  1、总经理:张建军先生

  2、副总经理:阮志毅先生、王志阳先生、张建飞先生

  3、财务总监:张建飞先生

  4、董事会秘书:王志阳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黄慧女士

  6、审计部经理:罗盛先生

  7、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董事周振清先生、朱昌昌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2、独立董事刘麟放先生、肖祖核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3、监事朱东华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监事文广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及其他职务。

  4、蔡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昌昌先生、刘麟放先生、肖祖核、文广先生、蔡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周振清先生持有公司6,947,616股股份,朱东华先生持有公司77,952股股份,周振清先生、朱东华先生承诺离任后半年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离任后周振清先生、朱东华先生及蔡晟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附件:简历

  张建军先生,出生于1969年8月,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开发中心工程师、深圳市盛波偏光器件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温州侨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深圳市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经理、合肥三利谱总经理、董事,曾获“2010年度中国光电显示行业杰出贡献奖”、“中国科技部2016年创新创业人才奖”等荣誉,2018年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现任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三利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张建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610,423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建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王志阳先生,出生于1981年7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中信万通证券信息技术部员工、上海乾隆高科技公司项目经理、齐鲁证券信息技术部员工、三利谱有限证券事务代表、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王志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35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张建飞先生,出生于1971年10月,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湖南省衡阳变压器厂湘江分厂会计、深圳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松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光泰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亚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韶关市第二技师学院经贸系教师、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张建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2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建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阮志毅先生,出生于1971年7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深纺乐凯公司(现名盛波光电)工艺主管、品质经理,本公司生产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阮志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2,37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阮志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黄慧女士,出生于1991年9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4年2月加入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截至目前,黄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罗盛先生,出生于1975年11月,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截至目前,罗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苏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苏海燕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苏海燕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11日

  附件:简历

  苏海燕女士,出生于1986年11月,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公司工艺工程师、前中工序质量副经理;目前担任公司前中工序生产副经理。

  截至目前,苏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苏海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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