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04月29日 19:22 证券日报

原标题: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57                   公司简称:永泰能源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广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发生较大变化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利润项目发生较大变化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项目发生较大变化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经公司与相关债券持有人达成了展期和解后予以摘牌;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正在与其发行的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权人充分沟通进行展期和解。

  (2)公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发生实质性违约的债券为:2017年度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第七期及2018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短期融资券,2015年度第一期、第二期及2017年度第一期、第二期及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7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及2018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共计112.46亿元。

  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有约25.07亿元金融机构借款到期未能结清。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自发生债务问题以来,在各界理解与支持下,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努力确保生产经营稳定,未出现非正常停顿、歇业情况。公司所属电力、煤炭等主业经营正常,下属电厂及在产煤矿继续保持安全稳定生产。与此同时,公司重大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华瀛石化所属燃料油调和配送中心及配套码头项目于2019年10月17日开展试运营;南阳电厂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1号机组于2020年1月正式投入商业运营;张家港华兴电力二期2×40万千瓦燃机热电联产机组建设进度稳步推进;设计年产600万吨的陕西亿华海则滩煤矿建设项目已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核准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

  自2020年1月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企业普遍停工或延期复工,社会用电需求下降,致使电力行业发电小时相应减少,公司电厂所在区域发电量显著下降;煤炭行业因人员返岗受阻、物流不畅以及下游产业需求减弱,煤炭产销受到限制。为此,对公司所属电力业务和煤炭业务带来较大影响。为应对疫情影响,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一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安全;一手抓好所属企业复工复产,努力降低疫情对生产经营影响,保持了公司平稳运行,自三月以来经营情况环比改善。

  (4)永泰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情况

  永泰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简称“债委会”)自2018年8月23日成立以来,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债权人开展救助帮扶。2019年3月22日,债委会发出纪要明确:在债务重组过渡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条件后,主席团建议各债委会成员按照基准利率水平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存量债券票息建议降至基准利率水平,在清偿原拖欠本息后建议免除相应罚息复利。

  经过债委会主席团、公司及公司主要债权人三方多轮沟通,2019年7月19日债委会主席团成员一致通过永泰能源债务重组初步方案,各方一致同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实施债转股、债权延期、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等措施帮助企业降杠杆,结合非核心资产处置变现,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率至合理水平。

  2019年12月30日,债委会结合前期各方意见,对永泰能源债务重组方案进行了完善。公司和债委会正在就最新方案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债务重组方案整体思路获得大多数已沟通债权人认可。该重组方案实施后,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负债规模和财务成本,提升公司业绩,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率至合理水平,最大限度保障全体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利益。

  (5)公司资产处置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为加快资产出售工作,公司对内设立总协调组和专项工作小组,对外积极拓宽交易渠道、广泛收集市场信息,多举措推动资产处置进度。目前公司正按资产处置项目与各意向购买方进行深入沟通,并通过采取公开挂牌转让等多种方式进行资产处置,加快化解公司债务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4日、3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属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所持有的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按照其70%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价值754,259.25万元作为公开挂牌转让底价。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正在进行中。

  有关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公司已于2020年3月5日和3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6)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实现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目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属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层人员共计67人,于2020年2月5日至2月20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共计增持公司股票13,911,4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120%,成交总金额18,612,772元。

  有关本次增持股票事项公司已于2020年2月5日、2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7)设立子公司有关事项

  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电力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与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投资”)、张家港市金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电管理”)共同出资成立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金城电力”),注册资本5亿元,首次缴纳注册资本金1亿元,其中:张家港华兴电力持股49%,首次出资以现金或实物方式出资0.49亿元;金城投资持股48%,首次出资以现金方式出资0.48亿元;金电管理持股3%,首次出资以现金方式出资0.03亿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完成设立。

  有关本次设立公司事项公司已于2020年2月15日和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8)报告期内,公司将新设立的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除上述变化外,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无其他变化。

  (9)2020年1-3月,公司电力业务实现发电量66.69亿千瓦时,售电量63.12亿千瓦时;公司煤炭业务实现原煤产量165.51万吨,销量167.24万吨(其中:对外销售82.85万吨、内部销售84.39万吨);洗精煤产量53.04万吨、销量51.96万吨;煤炭采选产品销售收入100,146.97万元,销售成本51,568.43万元,毛利48,578.54万元;煤炭贸易量2.31万吨;石化产品贸易量22.75万吨。

  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所属电厂正在运营的装机容量增加至909万千瓦,在建的装机容量180万千瓦,施工准备阶段的装机容量20万千瓦,规划建设的装机容量132万千瓦,总装机容量1,241万千瓦。

  (10)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述,2018年7月5日,永泰能源发行的2017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进行兑付,构成实质性违约。由于债务违约的出现,触发了债务交叉违约条款,相关部分债权人对永泰能源提起诉讼并实施了财产保全措施,影响了永泰能源正常融资。为解决永泰能源债务问题,永泰能源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及永泰能源采取应对措施,维系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并定期公告债务化解进展情况。由于永泰能源债务涉及面较多,截至审计报告日,永泰能源尚未与永泰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确定最终债务重组方案并签署相关协议,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这些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针对出现的债务问题,在各级政府、监管机构和债委会指导和支持下,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全力化解债务风险。目前,公司继续保持生产经营稳定、管理团队及员工队伍稳定、经营现金流稳定、金融债务关系稳定,没有出现非正常停顿、歇业情况,为公司化解债务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正在通过稳定企业生产经营、加快资产处置、全力推进债务重组等多种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妥善化解债务风险,从根本上保障债权人权益,使公司恢复正常发展。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广西

  日期2020年4月27日

永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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