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2020年04月23日 05:11 证券日报

原标题: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0-016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2号)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8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5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8,900,5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将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54,440.09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79,959.91元后,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905,966,1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5,966,1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9)第00581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67.5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0万元,2019年使用人民币1,167.59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89,429.02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未到期本金余额为50,0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9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存放金额剔除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尚未置换)和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以及利息收入后的结余金额为39,429.02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投入金额为1,167.5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金额1,167.5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人民币29,278.03万元。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001号)。

  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20年1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中信建投证券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中信建投证券于2019年12月20日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办理定期存款,相关存款情况如下:

  1、协议期限:1年

  2、到期日:2020年12月24日

  3、存入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舟路支行

  4、存入金额:人民币50,000.00万元

  5、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德师报(核)字(20)第E00035号《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成都燃气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成都燃气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成都燃气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成都燃气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九、备案文件

  (一)成都燃气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燃气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关于成都燃气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四)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燃气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表:

成都燃气 中信建投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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