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7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科技”、“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于2019年11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9年11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9年11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曹克波先生、曹明芳先生回避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9年11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追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墨西哥名华追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9年11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墨西哥名华追加投资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公司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9年11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4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8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11月13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名华”)向银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5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辽宁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辽宁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2,999万元;
3、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04号(1门);
4、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孙新春;
6、经营范围:模塑、汽车零部件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汽车零部件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状况
“辽宁名华”截止2019年9月底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
“辽宁名华”设立于2019年上半年,目前尚在筹建中。“辽宁名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人民币5亿元
3、担保期限:5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核,“辽宁名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将用于辽宁大东工厂的筹建,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对“辽宁名华”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审批担保总额为341,16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7.04%;其中,审批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41,16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147.0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4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9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名华”)因业务发展需要,拟用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6个月。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9年11月13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298,664.997万元;
3、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8-9、11-19、25-33层;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5、法定代表人:熊先根;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沈阳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3、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一号路6号;
4、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孙新春;
6、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制造、销售;汽车零配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状况
“沈阳名华”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沈阳名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内容:
“沈阳名华”接受“江苏金融租赁”提供人民币1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借款,期限为36个月,担保条件:公司对“沈阳名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核,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所做出的融资行为,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公司对“沈阳名华”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审批担保总额为341,16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7.04%;其中,审批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41,16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147.0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4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0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19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和提供、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12亿元人民币。
除上述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外,根据市场动态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将追加一定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以下为本次追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议案尚需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江阴名鸿车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名鸿”)
法定代表人:陈立奎
注册资本:1000万元美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蟠龙山路12号
成立时间:2014年03月26日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及技术咨询服务;模具研发;油漆喷涂加工;从事上述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江阴名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方:江阴名旭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名旭”)
法定代表人:朱晓东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5号
成立时间:2014年5月16日
主营业务:模具、检具、自动化控制设备、塑料加工专用设备、机械零部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安装、调试、维修、维护;塑料零件、工程塑料的研究、开发、销售;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江阴名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方: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集团”)
法定代表人:曹明芳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2号
成立时间:1985年4月1日
主营业务:模具产品、塑料制品(箱包、灯具、塑料管材、汽车用塑料装饰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塑钢门窗及五金配件、工程塑料原料、金属材料、服装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模塑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阴名鸿”7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江阴名鸿”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江阴名旭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名旭”)法人代表朱晓东先生为模塑科技监事会召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江阴名旭模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模塑集团”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与各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此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后,2019年度,公司与各关联人预计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8.67亿元人民币。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技术力量雄厚,信誉良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追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加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能力。
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五、审议程序
本次追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追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狄瑞鹏先生、祝梅红女士认为本次追加的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在公平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经营中具体的业务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
八、备查文件
1、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十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追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4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1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墨西哥名华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追加投资情况概述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全资孙公司MINGHUA DE MEXICO, S.A. DE C.V.(以下简称“墨西哥名华”)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计划向“墨西哥名华”追加投资。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全资孙公司 “墨西哥名华”进行追加投资,本次追加投资金额为9,500万美元。追加投资后,“墨西哥名华”的投资总额将由1.8亿美元增加至2.75亿美元,公司仍将通过“聚汇投资”及“沈阳名华”合计持有“墨西哥名华”100%股权。
2、投资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墨西哥名华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汇投资”);
2、成立日期:2008年7月8日
3、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曹克波;
6、主营业务: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资产受托管理;代理其他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投资业务;投资咨询和管理服务;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MingHua de Mexico公司;
2、注册资本:2.4亿比索;
3、注册地址:墨西哥圣路易斯波托西;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5、法定代表人:王晓菁;
6、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塑高科技产品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范围以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7、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聚汇投资”及“沈阳名华”合计持有“墨西哥名华”100%股权;
四、本次追加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本次向“墨西哥名华”追加投资主要用于扩充产能及补充其流动资金。
2、存在的风险
项目建设期间,投资成本将受到设备、劳动力成本等要素价格波动、贷款利率波动、汇率波动、施工进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项目的收益率。对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强化项目进程中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注重对可能发生的不利条件及变化因素的预测与风险防范,以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
3、对公司的影响
近两年国内汽车市场低迷,今年乘用车产销量双双下滑,公司在加紧开发国内订单的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追加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国际化战略,有利于加强与宝马集团、通用汽车、VOLVO、大众等大型客户的合作关系,有效扩大公司保险杠总成等塑化汽车外饰件销售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地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墨西哥名华追加投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4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2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15:00至2019年1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1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追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墨西哥名华追加投资的议案》。
特别提醒:
1、第3项议案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查阅2019年11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③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二。
④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 编:214423
传真号码:0510-86242818
电子邮箱:scy@000700.com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10-86242802
联系传真:0510-86242818
联系人:单琛雁女士、王晖先生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0;投票简称:“模塑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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