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10日内连发19份监管函,这家私募4个子公司被责令改正!

浙江证监局10日内连发19份监管函,这家私募4个子公司被责令改正!
2019年10月22日 18:08 每经网

原标题:浙江证监局10日内连发19份监管函,这家私募4个子公司被责令改正!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杨建    每经编辑 何剑岭    

今年2月以来,多地证监局纷纷发布通知开展私募基金专项检查,近期私募行业现场检查进入高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0月12日,浙江证监局一口气出具了10份监管函,其中浙江浙商产融资产旗下三家私募公司赫然在列。10月21日,浙江证监局再度发出9家私募监管函,其中绿城资本旗下四家全资子公司因为违规问题而被责令改正。

浙江证监局再度发出9家私募监管函

10月12日,浙江证监局一口气出具了10份监管函,其中浙江浙商产融资产旗下三家私募公司赫然在列。通过股权穿透可以发现,浙江浙商产融资产背后可谓是知名公司云集,其中就包括宜华集团、浙江永利实业、浙江盾安实业、新湖中宝泰禾集团等公司。

之后时隔不到10天,浙江证监局再度出手,10月21日再次发出9份私募监管函。

这9份监管函包括有:杭州金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基金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基金运行情况报告、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和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未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部分基金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进行评估,未就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与私募基金风险等级进行匹配等行为。基金业协会信息显示,杭州金雕资产在协会备案有润道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金雕1号证券投资基金等6只私募产品。

浙江比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未能执行科学有效的投资交易决策流程以及有效防范不同基金之间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未按基金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未及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更新管理人相关信息等行为。该私募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有比特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比特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比特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私募产品。

浙江神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个别基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基金财产;未及时在基金业协会更新管理人相关信息等行为,而公司在2019年10月16日进行了工商变更,股东名单中增加了浙江网盾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敦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个别基金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要求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等行为。据启信宝信息显示,浙江神州资产持有上海宸权投资100%的股权,而上海宸权投资持有杭州敦行投资99.99%的股权。

义乌联创易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存在针对个别私募基金的份额持有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实缴出资的问题,未按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未向投资者披露该情形等行为。记者注意到,联创易富成立于2014年9月11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西藏联创永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同时为联创易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78.2%。

绿城资本四家全资子公司被责令改正

同样在10月21日,浙江证监局还发布了关于对杭州泽胤股权投资基金、杭州向胤资产、杭州绿城财富和杭州千乘资产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据启信宝信息显示,上述四家公司均由杭州绿城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0%控股,是绿城资本的全资子公司。其实控人夏一波通过持有100%股权的杭州云桂投资间接持有76.25%的杭州绿城资本控股,而杭州绿城资本控股持有杭州绿城财富、杭州向胤资产、杭州千乘资产、杭州泽胤股权投资基金等四家公司100%的股权。

对于展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浙江证监局表示,杭州绿城财富存在未建立实施有效的业务风险隔离、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存在与关联方私募机构经营场所混同、人员互相兼职等问题。也存在未及时在基金业协会更新管理人相关信息;在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情况下,接受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募集私募基金;除私募基金业务外,兼营销售地方交易场所及其他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等行为。而该私募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有绿城财富-悟空菁英1号基金等合计9只私募产品。

而杭州泽胤股权投资基金存在未建立实施有效的业务风险隔离、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等行为,存在与关联方私募机构经营场所混同、人员互相兼职等问题。也存在未及时在基金业协会更新管理人相关信息的行为。

杭州向胤资产则存在未建立实施有效的业务风险隔离、利益冲突防范机制,与关联方私募机构经营场所混同、人员互相兼职的行为。该私募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有向胤悟空对冲量化一期私募投资基金等2只私募产品。

杭州千乘资产也存在未建立实施有效的业务风险隔离、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的行为,存在与关联方私募机构经营场所混同、人员互相兼职等问题,同时个别私募基金的募集宣传材料存在“按年分配收益、到期兑付本金及剩余收益”等表述的行为。杭州千乘资产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有千乘悟空对冲量化二期私募投资基金等21只私募产品。

对此有私募人士表示,私募管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投资收益分配、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等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尤其是不能在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情况下,接受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募集私募基金。以上行为对于投资者来说无疑是风险外露,在投资前对私募管理资格的核查尤为重要。

私募 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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