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保监一天开出59张罚单! 前三季度银保机构被罚7.7亿
在刚刚过去的周五(10月18日),银保监会系统一口气下发了59张罚单,涉及银行的共计34张,涉及保险的共计25张。其中,中国银行收到罕见大单,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吉林市分行合计被罚5150万元,3名责任人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名责任人被禁止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此外,兴业银行沈阳分行亦收大单,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案件”,被罚2250万元。
银保监会系统“严”字当头。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银保监会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1735份,罚没总计59.41亿元,罚没金额超过了之前10年的总和。今年前9个月,银保监会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912件,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575家次,处罚责任人员2091人次,罚没金额7.75亿元。
违法放贷等是重灾区
回溯来看,银保监会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类信贷业务存在涉嫌违规问题,原吉林银监局按要求对上述业务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强力推进整改问责工作。监管部门检查和该行自查发现,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和吉林市分行存在同业新规实施后至2015年9月末期间违规融入同业资金合计101笔、金额合计579亿元和内控失效、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数据的违法违规行为,暴露出上述机构经营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吉林银保监局和吉林银保监分局依法给予上述机构罚款合计5150万元,分别给予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原行长、副行长等相关责任人禁止一定期限或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警告、罚款合计25万元等行政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时任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沈阳分部业务三部负责人杨某某、时任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沈阳分部总经理刘某某因“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案件负直接责任”,分别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被给予警告并被罚10万元。
时任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运营管理部作业中心主任刘某、时任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运营管理部作业中心票据组组长刘某亦因“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案件负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
从公开信息看,今年以来,涉及违法发放贷款、内控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等,是银行被罚的重灾区。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银保监会系统对银行领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888份。处罚机构4432家次,处罚责任人员5305人次,作出警告3421家(人)次,罚没合计54.88亿元,责令停业整顿1家,取消任职资格450人次,禁止从业365人。
目前,银保监会已经起草了《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着眼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升行政处罚效能,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审理审议、权利告知与听证、决定与执行等内容作出全流程规范。
10月2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及服务实体经济情况发布会上,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市场乱象整治将近三年时间,大家可以看到,市场比原来更加规范,原来正规金融领域和非正规金融领域的机构乱象、业务乱象、交易乱象等都得到了有效的遏制,风险由过去发散状态变成了收敛。
推进乱象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保险机构被罚的主要原因是欺骗投保人,拒绝妨碍监督检查,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承保理赔档案存在不真实、不完整,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拒不依法履行赔偿义务,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等。
例如,在10月18日,辽宁银保监局向阳光财险3家支公司开出罚单,同时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阳光财险丹东中心支公司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将部分车商渠道业务虚构为个人代理人业务套取资金27.35万元;阳光财险抚顺中心支公司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将部分车商渠道业务虚构为个人代理人业务套取资金32.73万元;阳光财险沈阳中心支公司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将部分车商渠道业务虚构为个人代理人业务套取资金65.05万元。
不难发现,无论是银行还是保险,机构和责任人“双罚”已成为重要处罚措施,包括加强对高管人员的处罚,综合采取了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吊销业务许可证、撤销任职资格、禁止进入银行保险业等多种处罚措施,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共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239家次、责任人1664人次,罚没款合计5.94亿元。
此前不久,银保监会启动了对银行保险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整治工作。对此,黄洪强调:“我们本着对人民群众和广大金融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从288元的洗牙卡到8600万元的理财投资,从手机碎屏险到到巨灾保险,认真处理每一件消费者的投诉。尽管银行业保险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有些银行保险机构还没有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有的从业人员有意误导消费者,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伪创新’、‘假创新’等问题值得高度关注,并未雨绸缪,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结合专项安排深入推进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具体而言,一是完善一套制度,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修订完善消保考核评价办法以及保险实名制管理规定等重点行为监管制度,完善有关制度体系。二是畅通一条渠道,就是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提升12378热线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让数据多跑腿,老百姓少跑路,推动建立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为人民群众解决银行保险消费难题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平台。加大消费者的教育和风险提示力度,强化金融消费的信息安全保护,提升广大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开展一次整治,根据在日常监管和调研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行业和市场乱象,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银行业保险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痛点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责任编辑:贾振飞 203186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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