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5:00至2019年10月11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贾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128,448,1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52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数105,982,90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1595%;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数22,465,2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3605%。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26,093,3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872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17项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持有的102,354,784股回避表决、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1,990,0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持有的102,354,784股回避表决、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1,990,000股回避表决。)
2.01 交易内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2.02 交易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 交易标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4 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5 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6 标的资产对价的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7 相关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8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9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0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1 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2 价格调节机制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3 发行股份的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4 限售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5 拟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6 业绩承诺及补偿、奖励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2.17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8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9 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0 募集资金金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1 发行股份的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2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3 限售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4 拟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5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6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持有的102,354,784股回避表决、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1,990,0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股东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持有的102,354,784股回避表决、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1,990,0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股东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及业绩奖励协议〉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持有的102,354,784股回避表决、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1,990,0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持有的102,354,784股回避表决、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1,990,0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持有的102,354,784股回避表决、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1,990,0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281,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2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19%;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规定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持有的102,354,784股回避表决、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1,990,0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持有的102,354,784股回避表决、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1,990,0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持有的102,354,784股回避表决、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1,990,0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持有的102,354,784股回避表决、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1,990,0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281,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2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19%;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持有的102,354,784股回避表决、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1,990,0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281,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2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19%;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公司即期回报情况、相关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持有的102,354,784股回避表决、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1,990,0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7.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持有的102,354,784股回避表决、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1,990,0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36,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4%;反对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孙冲律师、王晏平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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