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9年06月01日 01:19 中国证券报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19-059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

  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31日、11月16日、12月4日、2019年1月4日、2月2日、3月2日、4月2日、5月6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18-105)、《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说明公告》(2018-11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2018-122)及《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001、007、016、025、050)。

  截至目前,公司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1、已对担保文件的效力进行核查,对于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担保文件,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提请司法机关对担保效力做出认定;

  2、公司委派专人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要求解除相关担保义务,或者要求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反担保。鉴于控股股东因债务违约导致资产被债权人查封、冻结,暂时无法以其资产提供反担保,若公司为控股股东担保债务到期未能偿还,且债权人要求公司履行担保义务的情形发生时,公司将向控股股东追偿,届时可能需要与债权人协商处置资产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3、对于债权人已提起的诉讼,公司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组织材料、收集证据,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积极应对诉讼,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指定管辖,凡涉及公司为被告的案件移送至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审理,截至目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起诉公司案件已经开庭审理,尚未判决,其他已经披露的重大案件暂未开庭。

  4、倘若相关人民法院判令公司承担责任且公司实际给付的,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尽快启动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追偿等法律程序,尽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5、公司于3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及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en查。公司已于3月30日对外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6、公司于4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3家子公司分别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公司已于4月4日对外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公司于4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3家子公司分别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分别裁定受理了控股股东及其下属3家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已根据法律程序指定管理人。公司已于4月30日对外披露《关于法院裁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进行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公司控股股东于5月21日披露了《关于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三家子公司债权申报等相关事宜的公告》,就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说明。

  为了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目前正在准备申报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公司将及时足额申报债权,通过司法途径最大限度保障股东权益。

  7、经公司自查,公司新增10亿元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已于5月28日对外披露《关于新增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公司新增实际控制人向自然人陈某借款200万元,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为其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自查发现的违规担保总额为30.57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10%。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进一步梳理同类事项及具体情况,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对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解决进展,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19-060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概述

  2017年5月12日,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厦房产”)与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红豆”)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万厦房产拟受让无锡汇鑫置业有限公司标的资产部分股权,并签订了《合作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二、前期进展情况

  2019年1月30日,万厦房产与南国红豆签订了《终止合作意向协议书》,决定终止《合作意向协议》中的股权交易。2019年1月31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首期退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壹拾玖万柒仟贰佰贰拾贰元贰角贰分(¥22,197,222.22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019年3月1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019年3月22日及4月15日,万厦房产分别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和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2019年4月18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2019年4月30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2019年5月13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三、本次进展情况

  2019年5月31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交易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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