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17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安徽文一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安徽省瑞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该七家公司均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368,401股股份解除了质押。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42,925,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094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剩余被质押本公司股份39,556,71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2.1528%,占公司总股本的24.9679%。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18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构成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否。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瑞真商业”)通知,安徽文一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一篮球”)、安徽省瑞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体育”)、安徽省瑞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坤酒店”)、安徽省瑞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颐商业”)、安徽省瑞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阳商业”)、安徽省瑞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观商业”)及安徽省瑞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乾商业”)七家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将其持有的总计本公司3,368,401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19年5月31日通过协议转让给了瑞真商业,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26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构成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瑞真商业持有公司10,915,4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898%。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含“瑞真商业”)合计持有本公司42,925,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0941%。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见图一):
■
(图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见图二):
■
(图二)
本次权益变动后,且待划转过户手续办结后,文一篮球、瑞康体育、瑞坤酒店、瑞颐商业、瑞阳商业、瑞观商业及瑞乾商业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瑞真商业将持有本公司14,283,8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0159%。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仍合计持有本公司42,925,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0941%。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见图三):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我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罗其芳女士和周文育先生(二人系母子关系)。
瑞真商业将近期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划转过户手续,待该手续办结后,瑞真商业将持有本公司14,283,884股无限售流通股。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披露的《文一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19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真商业”,系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拟于2019年5月31日之前受让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安徽文一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安徽省瑞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瑞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瑞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瑞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瑞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安徽省瑞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3,368,401股股份。该计划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内部股权协议转让,不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发生变化,仍合计持有本公司42,925,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0941%。
●截止2019年5月31日,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瑞真商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累计增持文一科技3,368,401股,成交金额49,212,338.61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1261%(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9-018号公告《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增持计划实施主体
瑞真商业。
二、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止2019年5月31日,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瑞真商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累计增持文一科技3,368,401股,成交金额49,212,338.61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1261%。
至此,瑞真商业持有本公司14,283,88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159%。
三、其它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内部股权协议转让,亦不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发生变化,截止2019年5月31日,仍合计持有本公司42,925,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0941%。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文一科技
股票代码:60052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汪潦路56号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间股份转让(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安徽文一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龙岗开发区兆盛工贸公司A区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间股份转让(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安徽省瑞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与江西路交口万年埠街道办公楼410-1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间股份转让(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安徽省瑞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与江西路交口万年埠街道办公楼410-2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间股份转让(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安徽省瑞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与江西路交口万年埠街道办公楼409-2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间股份转让(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安徽省瑞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与江西路交口万年埠街道办公楼408-5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间股份转让(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安徽省瑞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与江西路交口万年埠街道办公楼408-2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间股份转让(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安徽省瑞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与江西路交口万年埠街道办公楼408-4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间股份转让(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九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一科技”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文一科技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瑞真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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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一篮球
■
(三)瑞阳商业
■
(四)瑞颐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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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瑞乾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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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瑞坤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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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瑞观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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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瑞康体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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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瑞真商业、文一篮球、瑞阳商业、瑞颐商业、瑞乾商业、瑞坤酒店管理、瑞观商业及瑞康体育发展的实际控制人为罗其芳、周文育母子,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上述8家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瑞真商业
■
(二)文一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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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阳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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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瑞颐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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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瑞乾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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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瑞坤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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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瑞观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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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瑞康体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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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除上述股份外,瑞真商业、文一篮球、瑞阳商业、瑞颐商业、瑞乾商业、瑞坤酒店管理、瑞观商业、瑞康体育发展及其实际控制人未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权益股份,亦未持有境内外金融机构5%以上的股权。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出于优化管理目的,将其通过八家不同主体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改为由其中一家主体持有,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表:
■
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一致行动人间的股份转让,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19年5月31日瑞真商业分别与文一篮球、瑞阳商业、瑞颐商业、瑞乾商业、瑞坤酒店管理、瑞观商业、瑞康体育发展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文一篮球与瑞真商业《股份转让协议》
1.转让数量
文一篮球(“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文一科技[616,400]股股份转让给瑞真商业(“乙方”),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甲方不再持有文一科技的股权。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目标股份。
2.转让价格
截至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即2019年5月30日),文一科技股票收盘价格为[14.61]元/股,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上述价格进行交易,目标股份的转让总价为[9005604.00]元。
3.目标股份的交付
自目标股份过户之日起,目标股份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变更至乙方名下。
4.协议的成立、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时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与变更均应由双方采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二)瑞阳商业与瑞真商业《股份转让协议》
1.转让数量
瑞阳商业(“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文一科技[493,400]股股份转让给瑞真商业(“乙方”),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甲方不再持有文一科技的股权。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目标股份。
2.转让价格
截至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即2019年5月30日),文一科技股票收盘价格为[14.61]元/股,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上述价格进行交易,目标股份的转让总价为[7208574.00]元。
3.目标股份的交付
自目标股份过户之日起,目标股份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变更至乙方名下。
4.协议的成立、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时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与变更均应由双方采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三)瑞颐商业与瑞真商业《股份转让协议》
1.转让数量
瑞颐商业(“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文一科技[493,201]股股份转让给瑞真商业(“乙方”),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甲方不再持有文一科技的股权。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目标股份。
2.转让价格
截至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即2019年5月30日),文一科技股票收盘价格为[14.61]元/股,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上述价格进行交易,目标股份的转让总价为[7205666.61]元。
3.目标股份的交付
自目标股份过户之日起,目标股份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变更至乙方名下。
4.协议的成立、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时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与变更均应由双方采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四)瑞乾商业与瑞真商业《股份转让协议》
1.转让数量
瑞乾商业(“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文一科技[500,000]股股份转让给瑞真商业(“乙方”),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甲方不再持有文一科技的股权。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目标股份。
2.转让价格
截至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即2019年5月30日),文一科技股票收盘价格为[14.61]元/股,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上述价格进行交易,目标股份的转让总价为[7305000.00]元。
3.目标股份的交付
自目标股份过户之日起,目标股份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变更至乙方名下。
4.协议的成立、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时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与变更均应由双方采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五)瑞坤酒店管理与瑞真商业《股份转让协议》
1.转让数量
瑞坤酒店管理(“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文一科技[265,400]股股份转让给瑞真商业(“乙方”),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甲方不再持有文一科技的股权。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目标股份。
2.转让价格
截至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即2019年5月30日),文一科技股票收盘价格为[14.61]元/股,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上述价格进行交易,目标股份的转让总价为[3877494.00]元。
3.目标股份的交付
自目标股份过户之日起,目标股份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变更至乙方名下。
4.协议的成立、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时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与变更均应由双方采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六)瑞观商业与瑞真商业《股份转让协议》
1.转让数量
瑞观商业(“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文一科技[500,000]股股份转让给瑞真商业(“乙方”),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甲方不再持有文一科技的股权。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目标股份。
2.转让价格
截至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即2019年5月30日),文一科技股票收盘价格为[14.61]元/股,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上述价格进行交易,目标股份的转让总价为[7305000.00]元。
3.目标股份的交付
自目标股份过户之日起,目标股份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变更至乙方名下。
4.协议的成立、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时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与变更均应由双方采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七)瑞康体育发展与瑞真商业《股份转让协议》
1.转让数量
瑞康体育发展(“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文一科技[500,000]股股份转让给瑞真商业(“乙方”),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甲方不再持有文一科技的股权。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目标股份。
2.转让价格
截至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即2019年5月30日),文一科技股票收盘价格为[14.61]元/股,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上述价格进行交易,目标股份的转让总价为[7305000.00]元。
3.目标股份的交付
自目标股份过户之日起,目标股份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变更至乙方名下。
4.协议的成立、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时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与变更均应由双方采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的文一科技14,283,884股份均为流通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159%。其中10,915,483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6.8898%。具体质押情况如下表:
■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汪潦路5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安徽文一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文一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锁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安徽省瑞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安徽省瑞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安徽省瑞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安徽省瑞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安徽省瑞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安徽省瑞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文一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锁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祝献忠
项目主办人:
项目协办人: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文一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锁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瑞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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