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25日 08:55 中国证券报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9-13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春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4、本次回购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区间。

  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数量、用途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2)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回购股份的数量: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45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33万股,约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5.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7、决议的有效期

  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公告择机回购A股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9-14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明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9-15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相关风险提示:

  1、本回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预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用于该用途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本次回购预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阿阿胶”)拟定了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东阿阿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四)本次回购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区间。

  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数量、用途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2、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回购股份的数量: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45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33万股,约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5.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4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3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10%,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1、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2、若本次回购股份未能用于上述用途,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注销,则公司股本结构变化预测情况如下: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公司现金流充裕,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为股东创造长远持续的价值。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本次股价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十一)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投资”)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购入公司股份13,063,774股,占公司总股比的比例达到2%。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在公司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也不存在减持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十三)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公告择机回购A股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回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预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用于该用途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本次回购预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9-16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18日(星期二)上午9点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15:00至2019年6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并表决如下事项:

  提案1:《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提案2:《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3:《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4:《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提案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提案6:《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提案7:《关于公司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提案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提案9:《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10:《关于确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提案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提案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

  的议案》

  提案14:《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4.01 补选陶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4.02 补选唐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4.03 补选岳晓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提案中,提案6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以上全部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第14项提案涉及补选公司监事(3人)事项,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五次会议、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2018年10月30日、2019年3月14日、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访客中心C区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付延王军龙

  联系电话:0635-3264069

  传真电话:0635-3264069,3260786

  邮编:252201

  (7)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5、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6、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7、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23”,投票简称为“阿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补选公司监事(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非累积投票提案的相应表决意见项下划“√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意事项: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项下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于2019年6月17日18:00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方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9-17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提请岳晓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岳晓华:女,1971年12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岳女士持有位于中国北京市的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及位于中国北京市的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授予的经济学硕士学位。岳女士曾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加入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曾任中国华润总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综合管理总监、财务管理部高级总监。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岳晓华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本次股价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均含本数),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独立董事:张炜、路清、张元兴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回购 东阿阿胶 投票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7-10 航材股份 688563 78.99
  • 07-10 苏州规划 301505 26.35
  • 07-10 智信精密 301512 39.66
  • 07-10 博盈特焊 301468 47.58
  • 07-07 精智达 688627 46.77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