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07日 01:33 中国证券报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 2019-046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5日下午15:00至5月6日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黄振光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4人,代表股份257,125,63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2.284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206,112,53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1.91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51,013,10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373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潘贤林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125,63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0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125,63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0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文文、王怡妮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6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3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黄振光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第四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第四次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拟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拟采取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5月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深圳召开。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英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第四次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拟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公司拟采取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公司本次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不超过130,000万元的资金,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45,000,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假设前提如下:

  1、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22.79万元。2019年3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0,549.44万元。2019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9.56万元。

  2、假设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18年的基础上按照0%、10%、20%的增幅分别测算;公司2019年年末净资产较年初增加额=2019年3月末净资产额+2019年度归母净利润-2019年1-3月归母净利润。

  3、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45,000,000股;

  4、假设公司于2019年11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5、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基于上述情况及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

  注:1、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19年一季度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9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额;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股本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4、数据来源于2018年年报及2019年一季报。由于2019年3月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净资产以2019年3月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基数测算;净利润仍以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测算。

  由上表可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出现一定程度摊薄。同时,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将增加。

  公司对2019年度净利润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2019年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何时取得核准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特定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产生尚需一定时间,短期内股东回报主要仍通过现有业务实现,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定以高温合金业务为重点战略转型方向;深化“创新性研发+精细化生产”高温合金经营模式;加快高温合金业务产业化整体布局;以微生物制剂业务支持高温合金业务发展;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股东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科学统筹制定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控制资金流向,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如期按时完成,尽快实现投资效益。

  (二)坚定以高温合金业务为重点战略转型方向

  高温合金行业具有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经济转型升级战略号召,于2014年开始进军高端高温合金材料及构件领域,致力于解决制约我国航空发动机综合性能和稳定性的关键问题。随着公司对高温合金基础技术研发的深入并取得一定成效,公司确定选择“高温合金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这一高端制造业作为今后重点战略发展方向。未来,公司将会集中核心资源推进公司战略转型,研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精密铸造叶片、粉末合金结构件、高温合金母合金及合金粉末,把握高温合金行业发展战略机遇,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为公司股东持续创造价值。

  (三)深化“创新性研发+精细化生产”高温合金经营模式

  公司将通过深化“创新性研发+精细化生产”高温合金经营模式,深入推进高温合金技术研发创新与生产工艺精细化。201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万泽中南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共同投资成立了深圳市万泽中南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中南研究院”)。万泽中南研究院作为高温合金技术研发平台,进行高温合金产业化所必需的基础技术研发;并且,公司将依托万泽中南研究院研发的创新技术成果,建立并发展一个或多个产业转化公司,进行批量生产并实现盈利。

  (四)加快高温合金业务产业化整体布局

  经过近两年的发展,万泽中南研究院已取得了一系列研发成果,已在申请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专利,研发产品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依托万泽中南研究院在精密铸造叶片生产、母合金熔炼、粉末冶金制粉等方面的技术积累,公司高温合金业务已基本具备产业化技术基础。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及多元融资渠道筹措资金,以万泽中南研究院的研发创新为基础,加快推进长沙精密铸造叶片工程化项目、上海多晶精密铸造项目、深汕万泽精密铸造科技先进高温合金材料与构件制造建设项目,在高温合金业务的产业化生产中坚持精细化管理,加快积累生产工艺经验,尽快实现高温合金业务的盈利。公司力求未来几年内实现战略转型目标,形成具有核心优势的产品,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五)以微生物制剂业务支持高温合金业务发展

  公司于2019年3月完成重大资产置换,以房地产资产置换控股股东持有的优质医药资产。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完成后,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不再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变更为微生态制剂、高温合金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将以微生物制剂业务的利润支持高温合金业务发展。

  (六)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了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文件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完善了利润分配的相关制度安排,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18-2020 年)分红回报规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并不断提高分红政策的透明度,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切实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提升对投资者的回报,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投资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6月4日)。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在审核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6月3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6月3日)。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9-035)。

  2019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现将该函说明如下:

  1、临时提案人: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2、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第四次修订稿)》、《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拟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结合上述情况,万泽集团提议:将2019年5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第四次修订稿)》、《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拟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增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

  注:上述新增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增加临时提案的程序说明: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7,934,0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28%。因此,万泽集团具备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2019年4月25日公告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现将补充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7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5月17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确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

  10、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第四次修订稿)》;

  11、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拟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4、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的详细资料详见2019年4月25日、5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公司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第8、12、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和16日两天,登记时间上午9时至11时半;下午3时至5时。

  (三)登记地点: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栋九楼本公司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 会议联系电话:0754- 88857182;0754-88857382

  2. 传真:0754-88857179;

  3. 联系人:蔡岳雄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4”,投票简称为“万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 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2018年度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19年5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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