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2019年04月26日 05:16 中国证券报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9-044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5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哈萨克斯坦天然粮谷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哈萨克斯坦现代农作物深加工综合体项目商务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哈萨克斯坦现代农作物深加工综合体项目合同金额为2.17亿欧元,该项目位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科斯塔奈州科斯塔奈市工业园区,项目内容为建设一个现代农作物深加工综合体,包括粮食仓储系统、面粉生产线、油脂车间、饲料生产线及辅助配套工程。合同工期36个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哈萨克斯坦现代农作物深加工综合体项目交易对方为哈萨克斯坦天然粮谷有限责任公司(?Bio Grain? LLP.(Kazakhstan)),注册地址为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博斯坦德克区皮拉郭瓦街30号(Pirogov Street 30, Bostandyk District, Almaty, Kazakhstan)。哈萨克斯坦天然粮谷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哈萨克斯坦现代农作物深加工综合体项目合同金额为2.17亿欧元,约合16.39亿元人民币,为公司2018年营业总收入101.5亿元的16.15%。该合同生效后对公司随后三年的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该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公司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开拓中亚市场。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哈萨克斯坦现代农作物深加工综合体项目商务合同履行需要中哈两国政府批准、收到预付款并落实融资,能否履行、履行时间及履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 :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9-045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19年4月22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已经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上市工作,新增股份123,268,370股,公司本次分配方案以变更后的总股本1,235,941,586股为基数。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5,941,5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7日

  2、除权除息日:2019年5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4月24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0.49元调整为20.19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100080)

  咨询联系人:徐倩、周辉

  咨询电话:010-82688405  010-82688120

  传真电话:010-82688582

  八、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中工国际 哈萨克斯坦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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