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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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05:15 中国证券报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连小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金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崔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3、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利润表

  1、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内列支82.70万元,同比减少189.13万元,降幅为69.5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税收政策优惠及原子公司华东重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影响。

  2、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列支286.24万元,同比增加69.59万元,增幅为32.1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销售佣金等费用增加影响。

  3、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列支528.24万元,同比减少907.93万元,降幅为63.22%。主要原因为去年末处置资产较多报告期内相关折旧减少及原控股子公司华东重工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影响。

  4、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列支434.16万元,同比减少253.12万元,降幅为36.8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融资成本降低及原控股子公司华东重工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影响。

  5、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列支451.62万元,同比减少335.54万元,降幅为42.63%。主要是去年同期原子公司华东重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多影响。

  6、其他收益:报告期内收入11.75万元,去年同期未发生。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所致。

  7、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列支-5.64万元,去年同期未发生。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华东电源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改用权益法核算影响。

  8、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内收入316.31万元,去年同期无发生。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收益较多影响。

  9、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收入32.03万元,同比减少43.20万元,降幅为57.42%。主要是去年同期收到的赔偿款较多影响。

  10、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无发生,去年同期列支1.90万元。减支绝对额较小,对当期利润影响不大。

  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报告期内亏损1,557.25万元,同比减亏1,574.72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下降及原子公司华东重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影响。

  12、少数股东损益:报告期内亏损146.15万元,同比减亏334.68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原子公司华东重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影响。

  (二)合并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余额780.34万元,较期初减少1,290.76万元,降幅为62.3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各项税费、职工薪酬等影响。

  2、持有待售资产:报告期末无余额,期初余额为356.02万元。系上期末已签订转让合同尚未完成交易的机器设备。

  3、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末余额359.80万元,较期初增加144.80万元, 增幅为67.3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提租赁费增加影响。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净额-671.89万元,同比增加1,717.79万元。其主要变动幅度较大项目有: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发生额1,645.21万元,同比增加390.06万元,增幅为31.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因销售商品收到的货款增多影响。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发生额304.99万元,同比增加222.16万元,增幅为268.20%。主要原因是因诉讼冻结的资金报告期内解除冻结影响。

  (3)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内发生额682.27万元,同比减少1,115.09万元,降幅为62.04%。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缴纳上期未缴的税款影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无发生,去年同期发生额-93.99万元。其主要变动幅度较大项目有: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报告期内无发生,去年同期发生额93.99万元,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支付以前年度工程款较多影响。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净额-405.66万元,同比增加157.35万元。其主要变动幅度较大项目有:

  (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发生额339.76万元,去年同期无发生。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票据贴现收到现金影响。

  (2)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无发生,去年同期发生额200.00万元。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偿还借款影响。

  (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发生额232.42万元,同比减少130.59万元,降幅为35.9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原子公司华东重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影响。

  (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发生额513.00万元,去年同期无发生。系报告期内偿还增发保证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8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鉴于荣成市弘久锻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久锻铸”)严重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连续多年亏损、扭亏无望,公司拟以债权人身份申请对控股子公司弘久锻铸进行破产清算。2019年4月15日,公司决定中止申请对弘久锻铸进行破产清算,转而寻求具备一定资金基础和铸件生产管理经验的第三方,将弘久锻铸的厂房、设备及现有人员整体租赁给第三方。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3日、2019年4月1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2019-029)。

  2、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科技”)由于合同纠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要求公司返还其缴纳的增发保证金,支付利息及资金占用费等。北京仲裁委员会向公司送达了仲裁申请书、答辩通知等仲裁材料。因公司向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予以受理。北京仲裁委员会决定中止本案仲裁程序。2019年4月13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18)京仲案字第4558号仲裁案恢复仲裁程序的通知》,决定恢复本案仲裁程序。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15日、4月1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收到仲裁材料的公告》、《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2019-002、030)。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重大事项截至报告期末未有后续实质性进展,具体情况请参见《2018年年度报告》。

  3、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此页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连小明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9-034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2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连小明。

  7、会议通知情况: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19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68,323,1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219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37人,代表股份53,275,2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325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39人,代表股份121,598,4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5448%。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2,281,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8906%;反对29,316,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10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455,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7426%;反对29,316,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2,281,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8906%;反对29,316,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10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455,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7426%;反对29,316,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92,281,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8906%;反对29,286,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0845%;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455,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7426%;反对29,286,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126%;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7%。

  4、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2,262,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8747%;反对29,305,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1003%;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436,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7142%;反对29,305,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411%;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7%。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2,215,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8360%;反对29,382,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1633%;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8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6447%;反对29,382,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54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2,685,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2227%;反对28,903,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7697%;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859,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385%;反对28,903,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479%;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

  7、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569,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9100%;反对29,194,0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0764%;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股东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69,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100%;反对29,194,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764%;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9-035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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