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63 公司简称:皖维高新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福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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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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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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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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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比期初增长42.17%,主要系报告期末贷款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比期初增长30.6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持有的二级市场股票市值增加所致。
3、债权投资比期初增长100%,主要系新增5000万元委托贷款所致。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比期初增长50.2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持有的国元证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原按成本法核算的投资改为权益法核算所致。
5、在建工程比期初增长32.68%,主要系子公司蒙维科技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比期初下降35%,主要系报告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7、应交税费比期初下降38.06%,主要系报告期缴纳了期初未缴的资源税、城建税、水利建设基金等各项税费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增长89.04%,主要系报告期预提的销售运费及电费增加所致。
9、长期借款比期初增长52%,主要系报告期长期贷款增加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增长65.35%,主要系公司持有的国元证券股票及其他权益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1.2利润表相关科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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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研发费用同比增长45.50%,主要系公司研发项目增多及研发费用投入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100%,主要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对广维公司酒精、醋酸乙烯资产组、母公司醋酸甲酯深加工资产组计提了固定资产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3、其他收益同比下降75.81%,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少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增加883.43万元,主要系公司所持有的二级市场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5、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68.11%,主要系报告期各项罚没收入减少所致。
6、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54.54%,主要系报告期利润增加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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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3,380.1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销售业务收款结算方式较多采用货币资金结算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248.5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蒙维科技在建工程项目投资较去年同期增加,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0,660.2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3.1.4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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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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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2019-01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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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本公司东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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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福胜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公司董事高申保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长吴福胜先生因公出差,独立董事张传明先生、方福前先生、汪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职工监事吴四海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吴尚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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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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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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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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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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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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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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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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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共审议七项议案,其中《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普通决议事项,获得了除关联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其余五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表中,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参与表决的票数(178,940股)不在统计数据之内。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艳、唐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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